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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警酒駕記大過 連坐大隊及分隊長
記者翁聖權、陳銀全∕綜合報導
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霹靂小隊洪姓警員,十三日凌晨與友人餐敘飲酒後,因騎機車返家途中未戴安全帽,遭警一分局員警攔下,洪員雖拒絕酒測,但被帶回派出所時遭員警認出,因而向上通報,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事後獲悉相當生氣,要求從嚴從速追究責任,洪員被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分隊長及大隊長也受到連坐,分別被記小過與申誡一次。
據了解,洪員十三日與友人餐敘時,席間飲酒,後來離席,騎乘機車行經東區東門路與自由路附近,因未戴安全帽遭後甲派出所員警巡邏發現,將其攔下。
由於洪員拒絕酒測,員警除開出拒測單外,並將洪員及機車分別帶回派出所,沒想到竟遭派出所同事認出洪的身分,因而向上通報。
保大隊長劉全福表示,目前整起事件的懲處案已送市警局,等待上級核定。保大隊部平時都會利用各種場合,向員警宣導酒後不開車,但還是有人犯錯,對於洪員酒駕事件將全面深入檢討,要求員警不得酒駕。
市警局指出,貫徹市長黃偉哲「酒駕零容忍」政策,市警局對員警酒駕知法犯法,一定會從嚴從速追究責任,不會容忍姑息不肖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