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市售牙膏品項當中,標榜美白功效的牙膏很受消費者青睞。食藥署提醒,12歲以下孩童、孕婦、哺乳婦、口腔病變與敏感者等5類人不宜使用,且美白牙膏應置放於孩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並避免陽光直射。
市面上的牙膏產品琳瑯滿目,包括含氟、防蛀、抗敏感、防牙結石、減少牙菌斑及美白牙膏等。為了全面提升一般牙膏與漱口水的管理,食藥署自110年7月1日起,將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納入一般化粧品管理,產品須符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且需全成分標示,並符合化粧品成分相關規定,如禁、限用成分規定與微生物容許量標準等。
在市售的牙膏品項當中,標榜美白功效的牙膏很受消費者的青睞,食藥署分析指出,牙膏的美白原理,主要分為物理磨擦劑或化學藥劑兩類。
常見的物理磨擦劑有碳酸鈣、磷酸氫鈣、水合矽石及氫氧化鋁等成分,是利用摩擦原理去除牙齒表面著色;而化學美白牙膏則多是添加過氧化物,如:過氧化氫,藉由其氧化作用處理沉積色素,當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即具有良好的美白效果。但是過氧化物具有刺激性,可能造成牙釉質損傷、牙齒敏感與脆弱等不適反應。
食藥署提醒,民眾使用美白牙膏時,若牙齦或口腔出現不適反應(如紅、腫、疼痛等)或敏感現象,應暫停使用,並諮詢牙醫師。12歲以下孩童、孕婦或授乳期婦女,不建議使用。此外,牙齦組織或口腔有病變,以及對產品成分有過敏者,請勿使用。
此外,使用美白牙膏要注意:應避免接觸眼睛,若不慎觸及,請立即用清水沖洗;避免接觸到牙齦;使用期間不宜抽菸或嚼檳榔。若需要使用美白牙膏14天以上者,應諮詢牙醫師並依照指示使用。此外,美白牙膏應置放於孩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並避免陽光直射。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應慎選牙膏,依標示的用量與用法使用,並拒絕使用標示不明的產品。平日更要掌握正確的刷牙方式和時機,定期到醫療院所做例行檢查,才能讓牙齒保有健康又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