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核銷研究費 台科大教授150萬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學系教授黃兆龍,接受前國科會等政府機關及學校委託進行研究,卻遭檢舉以不實發票核銷研究計畫業務費。檢調二十三日搜索並約談黃男等三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二十四日凌晨依詐欺罪嫌,諭令黃男以一百五十萬交保。

至於黃男的湯姓女助理與配合的林姓女廠商,檢察官認定二人是共同正犯,複訊後諭令二人各以八十萬元交保候傳。

黃兆龍專長材料科學、各項混凝土科技、自動化技術、綠建材設計等。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男等人於民國九十七年至一0七年間,接受國科會(現科技部)等機關委託,辦理營建工程相關的研究計畫。

再由林姓廠商提供不實發票,向校方核銷研究計畫經費,金額約一百多萬元,嫌犯詐欺罪嫌。

檢調蒐證後,承辦檢察官前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人員,搜索黃男及廠商公司等處所,依詐欺罪嫌約談黃男、湯女、林女等人,深夜訊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察官複訊後諭令三人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