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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基金 第一名竟是幫詐欺犯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詐欺案件日益增多,根據統計,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的案件中,詐欺案、背信案排名第一位。立委十四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批評,法扶服務的對象竟是詐欺加害人較多,簡直是二次傷害被害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林輝煌指出,司法院自九十三年至今年十月底為止,共捐助法律扶助基金會卅七億九千五百萬元、業務運作經費一百六十二億八千六百七十四萬元,共二百億八千一百七十四萬元。

民國一一二年度編列的預算數,基金二千萬元,業務運作經費十四億二千四百八十萬六千元,共十四億四千四百八十萬六千元。

立委陳歐珀質疑,被詐騙者受苦受難,不應縱容歹徒,但詐欺案增多,依法扶會刑事扶助案統計,去年所涉罪名,第一名是詐欺、再來是背信,且資料顯示服務的對象竟是加害人比較多,豈非二次傷害詐騙受害人?

林輝煌指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檢察官可以代表被害人做主張,但陳歐珀指的是法律扶助「服務加害人」,邏輯上講不過去。

立委李德維質疑,法律扶助基金會去年扶助的案件有二萬六千件,但只有三千八百件是用在「被害人身上」,比例連一成五都不到,是加害人比較需要法律扶助?還是被害人不懂得拜託法扶基金會?

林輝煌表示,有些案件沒有被害人,如毒品案約占一成四,有些犯罪被害人不一定有意願參與訴訟,檢察官會代替他們在法庭上做主張。

李德維並要求司法院、法扶基金會加強宣導,給予被害人協助,讓大家知道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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