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行人地獄惡名,台灣應儘速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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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善用停、看、轉、揮、動等撇步可保護自身安全,車輛更應禮讓行人。(取自警政署網站)

三月三十一日起,交通違規裁罰新制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金,許多縣市列為取締重點,希望藉此保障行人安全。近年來台灣行人因交通事故而死傷的人數居高不下,甚至被國際媒體譏為「行人地獄」。加重車輛未禮讓行人裁罰固然是試圖減少行人傷亡的一個手段,但不只警方應展現執法決心,行人也應以正確的觀念在路上行進。期許在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所有用路人一起努力之下,台灣可以儘快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根據交通部的統計資料,自民國一百年起交通事故三十日內死亡人數幾乎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到民國一0六年已降到兩千六百九十七人;但之後又翻轉向上,幾乎呈現年年增加趨勢,民國一一一年又突破三千大關,為三千零八十五人。至於交通事故行人死亡人數,同樣在民國一0六年壓低到三百八十一人,但之後先升後降,一0七年到一一0年都超過四百人,其中一0八年達四百五十八人,去年雖降到三百九十四人,但有學者痛陳台灣交通已是國安問題。

行人安全牽涉到幾個層面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必須正視。首先針對與政府部門相關的道路或交通號誌設計而言,三月下旬在一場立法院的公聽會中,內政部營建署的報告指出,徹底改善行人空間,要花上一百年。此一說法的確令人大感失望,也不禁想問到底是政府沒錢改善?還是無心改善?交通部長王國材雖然以「盡善盡美要長時間」緩頰,但觸目所及的人行道上公共設施障礙物等等「軟柿子」不能先挑掉嗎?

去年十月靖娟基金會公布的一項民調顯示,六都當中超過七成五的家長不放心讓孩子自己上學,而學童更面臨三大「驚心動魄情境」:受壓迫的步行空間、路口進擊的車輛、學區時速過高。造成這些「驚心動魄情境」的原因,不少與道路或交通號誌設計有關,例如:通學人行道有路面不連續的問題,人行空間有電桿、電箱與路樹等障礙物;通學路口穿越設施不足,穿越設施無護欄、車阻或行人庇護島,學區缺乏減速設施等等。試問:這是我們該給學童的交通環境嗎?

當然,行人的用路觀念也必須改善。有些行人穿越馬路並未行走斑馬線、行人穿越道,甚至跨越馬路中的隔離護欄,或是邊走邊低頭看手機、追劇、玩遊戲,等紅燈卻站在行車動線,都讓自己身陷險境。有些行人邊走邊用耳機聽音樂,以致忽略車輛靠近、警示。甚至有些行人闖紅燈,或綠燈時間不足仍強行穿越馬路,以致卡在馬路中間,這些行為都提高了事故發生機率。

再者,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而且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銀髮族的行路安全更應獲得重視。以去年的統計來看,交通事故行人死亡人數當中,六十五歲以上銀髮族占比高達近百分之六十九,其嚴重性必須加以正視。據分析,銀髮族交通事故許多發生在清晨,除了建議年長者在這個時段出門時最好穿著亮色系衣物或攜帶反光裝備之外,汽機車族也應處處留意。再者,銀髮族因視力、聽力、體力、反應力減弱導致看不清號誌、來不及過完馬路等等容易發生事故的狀況,也應透過宣導、提供友善環境等等手段避免憾事。

其實,包括年長者、兒童在內,善用停、看、轉、揮、動等撇步都可保護自身安全,車輛更應禮讓行人。加重處罰固然是提升行人安全的手段,但仍應多管齊下以揮別行人地獄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