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公告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南側場地出租公開招商甄選案,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南側場地,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該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後續將以現況點交。契約期限:自起租日起,共計3年。
使用目的:作為港區作業大型貨車停車使用用途。(二)經營限制: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2非經該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2)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3、本租賃經營標的內應至少保留10席大型貨車停車格開放供臨時停車使用。
投資人之資格條件:(一)一般資格:1、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2、經營項目為汽車貨櫃貨運業「G101081」或停車場經營業「G202010」 (以商工登記資料為主)。3、須有3年以上經營或管理之合法大型貨車停車場且停車場規模合計達100個車格之實績。(二)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112年12月15日9時前寄達【高雄郵政9-33信箱】或投入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業務處投遞箱】,逾期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