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八月間在國軍台中總醫院前喝醉鬧事,三名警員到場查處,蘇對著一名巡佐,指著另名警員辱罵「他是狗」,員警上前制止時,蘇男不但出手推擠員警腹部,還用右腳踢員警左小腿,警方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蘇有多次妨害公務前科,沒有記取教訓,法官加重其刑,判拘役一百天,可易科十萬元。
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已離婚、育有兩子女,去年八月十日下午,蘇男喝醉後在國軍台中總醫院前鬧事,三名警員到場查處,蘇明知三警穿著制服,屬於依法執勤的公務人員,但仍不配合警員執勤,先辱罵警員「哭爸」、「幹○娘」等髒話,隨後再對賴姓巡佐,指著另名警員辱罵「他是狗」,接折再以手推警員腹部、腳踢警員小腿。 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蘇男曾涉公共危險案件遭判刑八月,一0七年才服刑期滿出監,不過除了公共危險案件外,蘇男也曾犯下多次妨害公務的犯行,又在五年內犯下此案,依法加重其刑,審酌蘇在出庭時,已向警員道歉,達成調解,因此依法判拘役一百天,得易科十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