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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變討債工具 藍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十日召開記者會,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案,裁定主文提及「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此裁定一出,保單遭強制執行案件量暴增,保單成為債主的討債工具。
林思銘建議,金管會保險局應儘快做出修正,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針對各類型保險契約,如健康險、意外險倘若不是附約,是否可以成強制執行標的,呼籲保險局必須提出指引,何種保險類別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哪些不行。
鄭正鈐呼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的執行標準,兼顧債權人、債務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同時維護保險保障的功能,包括清楚明定排除強制執行保單的範圍,例如醫療險、健康險排除強制執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