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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澄清 未委託代辦境外醫療退費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日傳出中國大陸福建省將推廣設立台胞服務中心,為台胞返台核退境外醫療費用提供代辦服務。對此,健保署7日澄清,未委託「國內」及「國外」任何單位代辦國人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並呼籲民眾若需委託親友代為申辦,請留意個人資料及財產使用安全。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民眾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應於門、急診當日及出院日起6個月內申請核退,以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限,每3個月公布1次。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黃珮珊表示,去年海外核退約2.8萬多筆、約新台幣1.7億元;其中1.4萬件來自中國大陸、1.05億元。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地區福建省將推廣設立台胞服務中心,為台胞返台核退境外醫療費用提供代辦服務,黃珮珊說,健保署並未委託「國內」及「國外」任何單位,代辦國人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她指出,若無法親自辦理而須委託辦理者,可採郵寄方式,或委託親友代辦,請附委託書及受託者身分證影本及銀行帳戶資料,但要留意個資及財產使用安全。
另,黃珮珊也提醒,若是申請中國大坴地區住院天數5天或以上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須先在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