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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租金補貼移送22件 2案判刑確定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十日表示,少數民眾透過偽造文書簽訂不實租約,詐領租金補貼,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和審核機制,並採取司法途徑追究法律責任,追回非正當取得的租金補貼款項,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審計部二十九日公布一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內政部辦理三百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發生溢發、詐領租金補貼案件,尚待追繳的溢領金額高達一億餘元,又住宅基金銀行專戶長期滯存民眾繳回的租金補貼溢領款項,未及時核銷處理,宜檢討改善。

國土署指出,民國一一一年起開辦三百億元擴大租金補貼,發現少數民眾透過偽造文書簽訂不實租約申請、詐領補貼款項。對於租賃契約有虛偽或不實情事,都會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民眾如無租賃事實,切勿以身試法。

國土署並表示,據統計顯示,三百億元擴大租金補貼開辦至今,已移送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案件共二十二案,目前已有二案經法院判刑確定,已判決的案件為假冒他人名義簽訂租約並提出申請租金補貼。

國土署說明,在地方政府與中央發現異常後,主動移交政風單位,經確認後移送警察機關調查,分別經地檢署提起公訴及法院判刑。嫌犯事後坦承犯罪,並在調解庭與國土署達成協議,償還詐領的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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