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桃園市鍾姓男子以「扮警黑吃黑」犯罪計畫,向毒品上游李姓男子購買十六塊海洛因磚,交易時卻由下屬喬裝員警行搶調換十塊,再通知刑事局黃姓副隊長出面逮捕李男,檢方偵辦依僭行公務員職權、強盜等罪起訴鍾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八年。黃姓副隊長涉犯洩密罪嫌另案偵辦。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販毒集團成員鍾男因個人資金缺口,利用以線民角色長期與警方人員交往背景,與許男等人共謀「黑吃黑」犯罪計畫,解決個人資金缺口,同時提供警方查獲毒品業績。
起訴書內容指出,鍾男先向販毒集團上游居間介紹買家購買十六塊海洛因磚,為掩護黑吃黑犯行,鍾男指示製作假海洛因磚準備與真海洛因調包,並聯絡與其交好且知道他身分,時任刑事警察局偵查正的黃男,再由黃男聯繫龍潭分局員警共辦販毒案件。
待李姓毒品上游開車攜帶十六塊海洛因磚至龍潭區三元宮等候買家時,鍾男也告知同夥「好朋友警察已在附近等了」等語,使其放心有警察協助善後,一群人便喬裝員警上前壓制上銬負責交貨任務的李男,並趁機將其中十塊海洛因磚調包為假海洛因磚,但刻意留下六塊海洛因磚供警方查緝,得知毒品得手後,鍾男立即引導已至附近的龍潭分局員警上前查緝,以現行犯逮捕李男。
起訴書指出,鍾男隨後則兜售搶得的海洛因轉售獲利,但李姓毒品上游認為遭查緝時間地點過於巧合,懷疑警方與強盜集團串謀,向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提出強盜告訴,經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及龍潭分局追查,拘提鍾男等人到案,經搜索被告住處及黃姓偵查正辦公位置,才釐清整起犯罪計畫。
檢方起訴鍾男等十人,認為鍾姓主嫌犯後飾詞狡辯,羈押禁見期間更屢次藉就醫、運動機會,企圖影響其他共犯證詞,顯未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