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家不動產業公司因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交通罰鍰等六百多萬元,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該公司已於今年八月停業,同時追出公司在停業前有人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五百多萬元,也將公司嘉義朴子十二筆土地移轉給公司負責人馬女及他人,馬女因無法交代資金流向而被裁定管收。
台南分署說,該公司滯欠一0八、一0九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交通罰鍰等六百卅三萬餘元,經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台南市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傳公司實際負責人馬女(五十二歲)到場說明,並詢問一0八、一0九年間,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現金五0四萬餘元,其資金流向,及嘉義縣朴子市十二筆土地過戶移轉原因。
馬女針對公司帳戶提領五百多萬元一事,稱不清楚去向、不記得用途;土地過戶至個人名下係為貸款還金主,土地過戶至他人名下係因提供土地給他公司蓋房子,房地一併移轉,錢直接匯給金主,惟經執行官訊問買受人時,卻稱部分價金八百萬元由馬女親收,馬女陳述顯有不實,符合「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等要件,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