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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摔死四歲繼子 殺人罪嫌起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三十三歲陳姓男子因不滿四歲謝姓繼子吵鬧、不聽話及對他的問話不回應,涉嫌用腳掃倒使其頭部撞擊地面,謝童出現嘔吐,還要其自行清理並罰跪,又再腳踹,並將其抓起丟出而摔落騎樓外路旁,男童頭部撞擊地面導致死亡;檢警調查又發現,陳男也毆打謝童的六歲哥哥與五歲姊姊成傷。彰化地檢署五日偵結,依殺人、傷害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與謝女今年初才結婚,謝女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六歲、五歲、四歲的三名子女與陳男同住。陳男三月十四日中午吃完午餐,因認三童上午有吵鬧,要三童罰站;下午五點許,謝童聽見開房門聲,沒想到看到開門的是繼父,轉身往回跑,陳男見狀將謝童抓到客廳,質問謝童「為何看到我要跑」,男童回答「頭暈、不想罰站,要找媽媽」,陳男對此不滿即用右腳掃倒謝童,造成其頭部撞擊地面。
 之後,謝童吃晚餐時邊吃邊玩,陳再叫其罰跪,二十分鐘後,謝童出現嘔吐現象,陳男還命其自行清理再繼續罰跪,直到謝母帶其去洗澡。
 十五日凌晨,謝童兩度嘔吐,謝母起身幫忙清理,陳男竟認謝童擦拭時間過久,質問三次,謝童均未回應,陳男遂用腳踹,謝母制止後,陳男將謝童抓到房間外停機車處,之後又因其未回應陳男的質問,陳竟用右腳將其掃倒在地,並抓起丟擲拋出,謝童被拋飛摔落在騎樓外的道路旁,謝母上前查看,謝童已呼吸不順且眼神上吊,隨後即無呼吸心跳,陳男為其施作心肺復甦術,但謝童仍因傷重死亡。
 起訴書說,被告辯稱他沒有殺人之犯意,他只是管教被害人等語。但檢方查證後,認被告主觀上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所辯顯無足採,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