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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法三讀 資產國有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二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各農田水利會十月起不再有會長選舉,資產去向引發爭議。農委會晚間召開記者會指出,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將另以十個子法、成立個別的農田水利作業基金做為配套,管理水利會資產負債,絕非沒收資產。
三讀通過的農田水利法明定農委會應設置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水利會改制後的資產與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納入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資產轉移時免收稅捐,資產處分不受國有財產法相關限制。
農委會規劃水利會十月一日改制公務機關,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後,農委會將成立農田水利署,全台十七個水利會改制為十七個分署,並設置十七個作業分基金。
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指出,未來灌溉業務不會有改變;但是農田水利法三讀通過後會成立灌溉組織,原本十七個水利會不再有會長選舉、回歸專業。
他表示,十七個分署的分署長由公務員擔任,決定人事、經費、執行案件等;並從原本水利會的一級主管,即組長、主任工程師中遴選出執行長,負責實際執行工作。
灌溉組織的成員將成為廣義公務員,包含政府承諾確保員額的原水利會正式員工、編制內約僱人員、技工、工友,共二千三百多人;加上臨時人員與計畫人員等合計四千人。但是這部分要看業務性質再做考量。
至於水利會能否如期在十月一日改制為公務機關?謝勝信坦言,因為還有十個子法、十七個作業分基金要設置,並要和水利會研議,時間壓力不小。
至於十七個水利會原有資產的去向,謝勝信說,將以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十七個分署會有十七個作業分基金,各自運作。並會擬定作業基金管理辦法,連同子法送立法院備查。
關於十七個水利會總資產,農委會表示,仍在調查估算中,其中以台北市瑠公、七星水利會的資產相對豐沛,和都市擴大發展有關。
灌溉服務方面,現行十七個水利會服務的灌區面積約三十一萬公頃,灌區外農地約三十七萬公頃,合計六十八萬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