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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全民公敵? 藍委憂科技偵查法 恐變東廠法

國民黨團質疑科技偵查法草案違反人權。(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科技偵查法」草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十六日在記者會質疑,法界對於科技偵查法提出多項疑慮,擔憂授權科技監聽,會不會導致偵查過於寬鬆?法務部指出,科技偵查法的對象是刑事涉犯重罪者,若各界有不同意見,將於研議後再送審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質疑,這是一部科技偵查法?還是科技東廠法?是否違反人權,應由國家人權委員會和行政院院際協商。立委李貴敏、吳怡玎也認為,科技偵查法很敏感,不適合制定。
 列席的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強調,科技偵查法草案規範的對象不是一般民眾,也不是類似政治偵防的偵查手段,對象是犯罪者。犯罪偵辦應要有新的對應方式,科技偵查法的制定是必要的。
 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日與媒體茶敘時指出,科技偵查法對象是刑事涉犯重罪者,並非政治偵防或蒐集人民資訊,現在已是二十一世紀,犯罪集團以先進的科技設備犯案,執法者怎麼還能用二十世紀的偵查方法。
 檢察司長林錦村表示,科技偵查法立法的目的是為保障人權,僅針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避免犯罪調查的手段落後於科技發展,確保偵查機關的調查符合正常法律程序。他說,草案雖已公告結束,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八日公告,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至十四日公告期滿,草案共二十八條,規範第一線辦案單位使用監視器、攝錄器材與全球定位系統(GPS)及追查位置等設備合法,並明確規定聲請、核准、期間、事後程序,及數位證據的蒐集與保全方式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