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駁食安會報隨時可開 國民黨批閣揆職權可凌駕法律?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行政院辯駁一年多未召開食安會報是因為行政院長蘇貞昌上任以來改變作法,食安辦公室只要有需要,隨時可以召開相關督導會議,對此,國民黨二十九日指出,難道行政院長的職權可以凌駕法律嗎?行政院不認失職疏失還要強辯硬拗,把例行性督導會議拿來魚目混珠,毫無反省能力,監察院應該主動調查相關失職官員,督導政府做好食安工作。
 國民黨指出,根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至少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行政院一年多來未依法召開食安會報,就是違反食安法規定,行政院院長沒有權利擅自更改做法的空間,至於行政院辯稱,食安辦公室已有例行的督導會議,隨時向院長報告,這次依照國際標準開放進口肉品,另有跨部會小組討論,同時相關標準也經過諮議會的討論,國民黨指出,開放標準早就公布,行政院說有經過諮議會、跨部會小組討論,要求行政院應公布相關會議紀錄。國民黨並質疑不召開食安會報,難道是因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中規範食安會報必須有專家學者以及民間團體代表參加,政府根本不想接受任何可能的反對意見,就直接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