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輕生查無霸凌 十同袍不起訴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在陸軍二六九旅服務的黃姓中尉輕生案,桃園地檢署經過半年多抽絲剝繭調查,昨天全案偵結,被死者家屬提告的十名同袍都獲得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但被告等人涉及的行政違失責任,應由隸屬軍方機構,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等相關規定議處。

在檢方的起訴書中指出,這起輕生案發生後,檢方據報後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桃園憲兵隊、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現場初步勘查與蒐證,並扣押死者個人物品、公務用電腦及相關業務及人事簿冊、休假勤務表單、營區錄影監視器的硬碟等重要證據。

為慎重起見,檢察官指揮桃園憲兵隊,分析死者與涉案人員關係、業務往來、死者在部隊任職等情形;偵辦期間共訊問二六九旅人員達八十一人次,也多次函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六軍團等相關軍事機關,提供偵訊及案情所需資訊。同時也調取死者就醫記錄,以了解死者健康及身心狀況,最後確定死者並未遭到同袍霸凌,所以偵結全案,十名被告均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