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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監委調查防疫疏失,應查到水落石出!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三級警戒狀態,感染力超強的Delta變種病毒正式攻入,讓國人防疫神經繃得更緊。但台灣仍然嚴重缺乏疫苗,邊境防疫出現破口,致死率持續處於高位,民眾基本的生存權與健康權處於威脅與不安之中。
六月初起就陸續傳出監察委員已啟動調查,針對放寬國籍航空機組員檢疫措施為「三+十一」作業流程是否有當、疫苗整備及採購政策、苗栗電子廠防疫措施與移工隱私,台北市萬華區「阿公店」防疫破口,劍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並擬約談指揮官陳時中等,釐清是否有行政疏失。
結果,行政院長蘇貞昌二十七日受訪時卻是高分貝護陳,強調此時正值變種病毒肆虐,疫情有新衝擊,現在反過來苛責陳時中與防疫團隊,「相當不厚道、非常不公平」;綠營也是一片撻伐聲,指責監察委員此時跳出,只是在刷存在感,根本是扯後腿、打擊防疫團隊士氣。
監察委員二十八日透過新聞稿回應指出,監委獨立行使職權,調查作為依法行使,並依據《監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調查案件須遵守一定的保密義務,在調查報告還沒審議通過前,調查內容、過程不得對外宣洩,有關報導多屬臆測。
其實,監察權依法強調獨立行使職權,憲法與法律並沒有任何禁止監察權行使的空窗期;國家公共衛生行政權的行使,沒有不受監督的道理,也不容迴避。再者,全球疫情肆虐,疫情何時終結,迄今還看不到盡頭,相關的防疫作為今後可能常態化,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在可謂大權在握、鈔票滿滿,一手有防疫特別法授權,一手有八千四百億特別預算可花用,職司全國防疫重任,舉凡疫苗採購時程、人權限制、警戒期長短,動輒攸關全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避免政策疏失、錯誤、違法濫權,防貪防腐機制當然非常重要。
監察權、政風、司法,都是政府體制內的防腐機制,隨時可依法發動應有作為。蘇揆稱「不厚道」、綠營稱「扯後腿」,都予人行政權傲慢、輕藐與不尊重監察權的觀感;至於啟動調查的「時機不對」?試問,疫情一日不解除,難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一日不必受監督?
中央防疫政策與作為,到底該不該接受調查?國人可以先看兩個觀察數據:其一,彭博資訊最新公布六月份各國「新冠韌性排名」,台灣從曾經最好的第二名,雪崩式滑落到第四十四名,在五十三個受調查主要經濟體中排在後段班。
其二,前副總統陳建仁昨日在臉書揭露,至六月下旬台灣與美、以、英、星、日、泰、韓、澳、紐等九國相比,每百萬人確診率六百一十一、排名第二低,但致死率卻是百分之四點三名列最高,疫苗接種率百分之七點七排在最後。
依國際貨幣基金(IMF)資料顯示,二0二0年台灣人均GDP達二萬八千三百零六美元,世界排名二十八;外匯存款達五千四百三十億美元,位居全球第四;出口排名全球第十五大。綜觀台灣經貿實力與醫療水準,居世界前段班,國人不禁要問,為何防疫竟落得如此地步?
防疫視同作戰,病毒大敵當前,我們沒有足夠的疫苗當掩體,重症率、致死率高得嚇人,人民生命財產持續在付出代價。這不僅是防疫出問題,而是國政治理能力的大失能,值此,監察院不僅應該啟動調查,更要查個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