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趙姓男子被控以戀愛方式進行詐騙,透過交友軟體、一人分飾多角的方式,詐騙一名陳姓女子,最後甚至誆稱自己死亡,詐取過戶稅與稅捐。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累犯,將他判刑一年六月,並沒收詐得的七百八十九萬餘元。
趙男不只一欠涉犯詐騙案,民國一0四年起的兩年半期間,涉嫌假扮電信公司的行銷副總,詐騙張姓女子與張女父親多達四十七次,得手二千二百一十二萬餘元,已遭檢方起訴。
趙男另又遭陳女提告,指趙男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為理由,從一0六年三月至十月間,先後以父母出國、阿嬤往生辦後事、母親住加護病房開刀、父親出車禍急需資金等多項理由,對她進行詐騙。
一0七年間,趙男還裝病佯稱需要醫藥費,詐騙陳女金錢,甚至一人分飾多角,假冒姊夫、律師等人,謊稱他自己已經死亡,需匯款支付過戶財產、稅捐等。
檢方統計,將近兩年期間,共計詐騙陳女匯款一百零五次,得手七百八十五萬多元。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時,痛批趙男是「結婚詐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