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黨於四年前收受和安行公司政治獻金四十萬元,監察院查核發現和安行甄姓負責人捐款時具香港居民身分,對新黨榮譽黨主席郁慕明、陳姓女出納提出違反政治獻金法告發。台北地檢署考量新黨已繳回該筆獻金,十九日將兩人均處分緩起訴。
郁慕明為新黨的發起人之一,自民國九十二年至一0九年間擔任九屆黨主席,後來擔任榮譽主席。
和安行成立多年,商業登記於台北市,甄姓女負責人的母親曾任公司董事,已取得我國籍,甄女家人部分有香港居民身分,甄女本人則於本案調查後去年三月取得我國籍。
和安行於一0七年間匯款四十萬元至新黨的政治獻金專戶,新黨依法申報。監察院查核發現,和安行甄姓女負責人具香港居民身分,依政黨法不得收受港人捐款,去年八月間對郁慕明、陳姓女出納告發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
陳女到案後,辯稱不知道獻金來源,但認罪。郁慕明則承認新黨有收受和安行的政治獻金。
檢方考量兩人認罪,並繳回四十萬元,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給予兩人緩起訴,郁男、陳女須繳交各五萬、三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