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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助理費給兒子 南投議員廖梓佑偽造文書判刑3月
本報記者/南投報導
南投縣民進黨籍議員廖梓佑聘兒子洪浩軒擔任公費助理,但兒子為辦理農業貸款不領公費仍繼續當助理,廖梓佑因此將助理李秀玉薪資三萬元調為五萬元,兩萬元交兒子,涉偽造文書判刑三個月。
南投地院判決,廖梓佑自一0七年四月一日起以月薪兩萬六千至四萬元不等,聘用兒子洪浩軒擔任議員公費助理;同年九月一日起以月薪兩萬七千元聘用李秀玉擔任公費助理。
洪浩軒隔年五月向草屯鎮農會辦理農業貸款,但因每年領取助理費與年終獎金合計超過二十六萬元,不得辦理農貸,只能辦利率較高的一般貸款。洪浩軒同年二月十五日起不再領公費助理費,李秀玉月薪則自二月十六日調整為每月三萬元。
洪浩軒未領公費助理費仍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廖梓佑一0八年六月一日起將李秀玉助理費由三萬元虛偽提高為五萬元,再由李秀玉每月提領兩萬元給洪浩軒。
南投地檢署獲報,指揮南投縣調站移送偵辦,廖梓佑、李秀玉坦承犯罪事實,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兩個月,均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並分別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十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