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謝姓男子藉口女兒出生日期記載有誤,揚言未拿到賠償金就放火燒診所,接著又持空氣槍至診所恫嚇,並將裝有甲苯玻璃瓶摔破致甲苯氣味散發至整個大廳,造成醫護人員及病人恐慌。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恐嚇公眾罪,將他判刑八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謝姓男子(四十一歲)的劉姓前女友於二0一九年十月間,在台南市某診所生下一女嬰,謝自認為診所填載出生日期有誤,據此向開診所索賠未果,而心生不滿。二0二一年八月十四日、廿二日,先後在網路留言給診所:「如果你們要靠沒用的政府,我只能告訴你,死路一條」、「明天沒有拿到賠償金我就放火燒了診所。」
謝男未獲診所回應,二0二一年八月廿三下午四點半左右,到診所向吳姓保全表明欲找李醫師未果後,從隨身側背包取出一把空氣手槍及裝有甲苯玻璃瓶,大聲高喊「還要我等多久」,隨即將甲苯玻璃瓶往大聽出入口處地板砸破,謝男立刻走出診所並駕車逃逸。
法官根據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書,認定謝男行為時,精神屬於正常狀態,不符合減刑規定,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