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砂石廠闕姓女會計利用職務之便,四年間犯案一百三十多次、侵吞公款一億多元,用來購買十多戶房產,過著富裕生活,情節宛如南韓電影「寄生上流」翻版。台灣高等法院十二日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將闕女判刑十二年六月,另判四年六月得易科罰金之罪。
闕姓女會計在公司每月薪資三萬元,育有二名子女、均已成年,離婚後另結交蔡姓男子。
檢方指控,闕女侵占公司巨款,除幫男友買高級跑車,還陸續在新北、基隆、高雄、屏東購買十多間房子,全家人的開銷都靠侵占得來的公司款。
判決指出,闕女會計能力受老闆信賴,經手公司帳務上手後,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帳目上動手腳,趁機把公司的獲利搬到私人口袋。
闕女利用保管老闆及公司印章的機會,拿到付款支票後,將支票上的付款對象從廠商改成自己、兒子或男友。從民國一0一年到一0五年間,陸續搬走公司一億零二百多萬元,直到公司發現帳目有問題,全案才曝光。
一審士林地院認定闕女犯下一百三十多罪,依偽造有價證券、侵占等罪判刑十二年六月,另判四年六月得易科罰金之罪。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