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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泳池擾人 建商判賠36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購買二十三樓百坪豪宅的兩名屋主指控,頂樓的游泳池只要有人在泳池旁或水裡活動,屋內就會產生如拍打籃球般的噪音,提訟要求建設公司修繕並賠償。台北地院審理後除判決建設公司應維修泳池,另應賠償兩屋主各二百萬及一百六十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林女於民國一0二年間以一億一千八百萬元,在內湖區購買「基泰御峰」二十三樓住宅一戶,洪女則於一0五年以一億一千萬元買下同樓層另一戶。

兩人主張,兩戶房屋的上面就是游泳池,泳池旁有木棧板,方便住戶行走以免滑到,一段時間後,因使用泳池的人數漸增,只要有人行走於木棧板或在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屋內就有如拍打籃球般「咚咚咚」的噪音,多次反映無法改善,決定提訟。

基泰建設指出,泳池設計或施工符合建築法規,沒有因為施作設計不良造成噪音瑕疵,拒絕賠償。

承審法官親自到住家履勘,發現有人使用泳池時,屋內確實會出現如同打籃球的噪音,若有人拍打泳池水面,屋內噪音最高可到四十二點一分貝,均超過法規管制標準的三十七分貝。

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指出,泳池人數愈多,拍打水面次數愈多,水面衝擊音愈響亮,傳到池底的音量愈大,就會產生「池底表層受音」,而有低頻噪音的情形。

法院認定,基泰公司設計規劃泳池時有所疏漏,造成兩人家中出現噪音,而導致兩人精神受損,除判決基泰建設修繕泳池,也要分別賠償各二百萬元、一百六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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