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不滿陳姓同居人的四歲兒子不聽管教,出拳重擊男童腹部,致其盲腸破裂;後因延誤就醫、又未依照醫囑轉診,致其不治。一審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將楊男判刑八年,二審改判九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楊男判刑九年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與陳女母子共住,去年六月二十日男童不願上床睡覺,吵著要出門玩。楊男認為他不聽管教,出手教訓,不僅掌摑其臉頰,再出拳重擊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