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於松山國際機場查獲旅客未據口頭及書面申報,攜帶日幣1千萬元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入境,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上述未申報之日幣已予以暫扣候處。
臺北關重申,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總價值逾等值美元1萬元外幣現鈔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亦沒入之。
臺北關再次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臺幣逾限額10萬元,或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於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通關資訊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