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一社區七樓陳姓婦人因樓板噪音問題,與六樓洪姓男子起口角,氣的持菜刀到六樓找洪男理論,不料反遭對方以水果刀刺死。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將洪男判刑十二年八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洪男(四十九歲)住在桃園龜山一處社區大樓六樓。去年十月十七日下午,他不滿樓上陳女(六十歲)的兒子製造樓地板的噪音,兩人先是在陽台探頭叫囂、起口角。
陳婦氣的拿菜刀登門理論,洪男見狀先丟出椅子,也找來一把水果刀應戰,兩人在六樓的電梯間發生衝突。洪男持水果刀刺入陳婦左背部處一刀,深及肺部,致其傷重不支倒地。
陳婦兒子聞聲後下樓查看,隨即回家拿棍子前往,洪男見狀躲回住處,打電話報案自首,但陳婦緊急送醫後不治。
洪男坦承持刀殺害陳婦,但否認殺人犯意,指是陳婦持菜刀前來,一時義憤才拿水果刀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