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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港分公司辦理花港第20碼頭後線部分港埠基地及裝船輸送相關設施投資經營徵選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公告辦理「花蓮港#20碼頭後線部分港埠基地及裝船輸送相關設施」投資經營徵選案。投資經營標的:花蓮市美港段113-3、113-39、113-44、113-52、127及民德段1-5地號部分港埠基地面積25,096平方公尺。固定密閉式砂石裝船輸送暨附屬設施及電子式地磅設施各乙套。
甄選資格:依法登記之中華民國公、民營事業機構。具經營礦、砂石及其製品之堆置、進出口貿易及批發買賣者,所登記之營業項目或經營範圍須符合該業別之法令規定。具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許可資格(如未取得者,應於租賃物點交後3個月內向交通部航港局申請)。
收件截止日:甄選文件應於113年2月5日上午9時前以專人送達該分公司5樓行政處行政科或郵遞至花蓮港郵局(花蓮十一支局)第四十號信箱,逾時所投之標件視為無效。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2月5日上午9時30分;該分公司四樓會議室,其他注意事項可詳閱徵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