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年資符合六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以產業類月薪三點三萬元以上、家庭類二點四萬元以上、機構類二點九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記者康子仁攝)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勞動部自一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產業中階月薪至少三點三萬元以上、家庭中階月薪至少二點四萬元以上,移工轉任後薪資提升,增加留台意願,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一年多來已協助雇主留用超過兩萬六千萬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達成勞資雙贏。
因應台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年資符合六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以產業類月薪三點三萬元以上、家庭類二點四萬元以上、機構類二點九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此外,雇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待遇再提高至產業類月薪三點五萬元以上、家庭類二點六萬元以上、機構類三點一萬元以上,雇主提出申請時,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勞動部統計,自一一一年四月開辦一年多以來,截至今年三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兩萬六千五百四十五人,其中產業類計一萬零八百零五人、社福類計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人。以申請技術資格區分,其中最多雇主願意以調高薪資免附外國人技術證明提出申請,產業類三點五萬元以上的申請案件,占產業類整體申請案件百分之八十三點三、家庭類二點六萬元以上占百分之八十一點七、機構類三點一萬元以上占百分之八十六點五,有效提升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薪資待遇。
勞動部說,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除移工薪資待遇提升,也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久留臺灣。雇主則可留用優秀人力,同時免繳就業安定費,減省雇主僱用負擔。此外,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雇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台灣半導體封裝及測試大廠日月光公司為例,在得知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即陸續將廠內現有聘僱,總計已逾百名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日月光表示,該公司是一家激勵人才、鼓勵人才、尊重人才的企業,公司聘僱本國員工很多,也聘僱不少移工,但先前因移工受限在台工作年限的規定,僅能讓已經僱用十幾年的優秀資深移工返國或前往其他國家工作,所以在得知「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就積極配合政策,提供更好的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將具有一定程度技術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而這些轉任後的中階技術人力,實質上也晉升為小主管或幹部,成為廠內其他移工的努力目標,進而提升全體移工向心力,並成為公司長期穩定的生產力。因此公司支持「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補充,依據國發會推估十六至六十四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下降,也缺乏中階技術人力,除以國人就業優先外,也適度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下優秀外國中階人力,並將朝向二0三0年留用十四萬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目標前進,補充台灣勞動力。
截至今年三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兩萬六千五百四十五人,相較去年三月底同期五千三百七十六人,申請案件已成長三點九倍;去年單一年度申請案件兩萬零四百五十七人,已超過年度目標值一倍以上,雇主申請意願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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