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籍夫婦燒炭陳屍台東民宿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一對香港藉夫婦二十日早上被發現陳屍在台東縣一處偏僻的民宿,死者留有遺書,初步排除他殺。民宿業者指出,投宿時看來都沒有異狀,有提到是為了躲武漢肺炎疫情來台灣,騎車環島旅行,不料竟發生憾事。  民宿業者說,這對五十多歲的夫婦是十九日來投宿,和他們聊天時曾提到是為了躲武漢肺炎疫情,所以來台灣騎車環島旅行;沒想到今天早上送早餐到露營車,敲門許久未見回應,直覺有異,報請警方一同開門進入,結果發現二人陳屍在床上。  警方從護照查出死者是香港人,也留有遺書,屋內有燃燒過的木炭,初步排除他殺。兩人在遺書中指出,在香港沒有親人,很抱歉在台灣自殺,造成民宿主人和台灣困擾,如果器官可用願意捐出。  選擇在台灣的民宿結束生命,業者感到遺憾及無奈,陳屍地點是在戶外露營車,業者準備銷毀該露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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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屈一指視障按摩院 開幕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武漢肺炎衝擊百工百業,為讓好不容易通過「按摩丙級證照班」的視障朋友順利就業,台南市按摩業職業工會募集資金,二十日成立「手屈一指視障按摩」院,協助新手按摩師成功踏出失明後重回職場的第一步。  市政府勞工局委託台南市按摩業職業工會針對視障朋友開辦「按摩丙級證照班」職業訓練專班,進行為期一年一千六百小時訓練課程,其中十四位學員結訓後參加今年年度「按摩丙級技術士」檢定考試,全數通過檢測取得按摩丙級證照。  但通過業訓練的視障按摩師們,重新踏出社會之際,竟遇上武漢肺炎疫情大爆發,還沒就業先面臨失業威脅。按摩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春生因此邀集多位職訓講師及工會幹部募集資金,成立「手屈一指視障按摩」商號,讓十一名甫考上丙級技術證的新手按摩師,在三位資深按摩師帶領下發揮所學,提供民眾健康紓壓的好環境。  謝姓視障按摩師表示,她從大學畢業後有長達三年的時間都「關」在家中,雖然大家可以體諒視障者不用找工作,但是這樣的日子並不快樂,因為沒有辦法踏入社會,更沒有辦法享受工作所帶來的成就感,更重要的是無法養活自己,現在脫胎換骨成為上得了職場的專業視障按摩師,也讓她找到人生的目標。  勞工局表示,正式開幕的「手屈一指視障按摩」位於臨安路二段,歡迎市民前往體驗,也能正面鼓勵了這群在艱困疫情中認真工作的視障按摩師。昨日的開幕典禮包括議員陳怡珍及蔡筱薇等都前往加油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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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控男法官竊錄網談 檢搜索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曾姓女法官,指控同辦公室的蔡姓男法官竊錄她非公開性的的網路談話,涉嫌妨害秘密罪;桃園地檢署受理受,向院方聲請搜索票後,昨天上午對蔡姓法官的辦公室進行搜索,並扣押電腦等相關設備,做為證物。  桃園地院昨天針對這起事件也發布新聞稿說明,地院行政庭長張益銘說,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向院方聲請搜索票後,二十日上午,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通知地院院長,由院長指派同仁代表在場後,由檢察官及檢方人員搜索刑事庭蔡姓法官的辦公設備,並扣押相關的證物。  桃園地院說,本件涉嫌妨害秘密罪是法官同仁個人的行為,與公務無關,院方將全力配合桃園地檢署的偵查程序及接續為行政程序處理,並適當調整相關法官的辦公室,以維護同仁辦公環境的安寧。  至於男法官涉嫌妨害秘密罪到何種程度,是偷看女法官的電腦或偷拍存取女法官私密談話?院方並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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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設局砍人 朱雪璋妻繳罰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自稱是明朝皇帝朱元璋後代的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邀約比武卻設局將柔術高手「深海閻王」圍毆斷腳筋,被判六年定讞後竟潛逃。朱妻被判刑六月,台北地檢署十九日通知她到案,同意免入監,她繳交罰金十五萬三千元後執行完畢。  朱妻在本案中被依傷害罪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北檢通知她於昨日上午十時報到,但她低調的提早於九時報到,經繳交十五萬三千元罰金後,立即搭上計程車離開。  朱雪璋因不滿外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挑釁,四年前設局比武找來二十多人將王男砍傷。一、二審均依重傷害未遂罪將朱男判刑六年,最高法院五月二十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檢方日前通知朱男到案準備發監執行,但他卻未向北檢報到、行蹤不明,檢方隨即指揮警方拘提,接著發布通緝,期限至一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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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毒未售出算販毒既遂 大法官宣告二判例違憲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過去作出兩起判例,認定以營利目的購入毒品就構成販毒既遂罪,七名被告不服聲請釋憲。司法大法官會議十九日做出釋字第七九二號解釋,宣告該兩起判例違憲。七名聲請釋憲的被告,可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民國二十五年作出的非字一二三號刑事判例,指「販賣鴉片罪…以營利為目的將鴉片購入…其犯罪即經完成」;民國六十七年的台上字第二五00號刑事判例,指「所謂販賣行為,…祇要以營利為目的,將禁藥購入…,其犯罪即為完成…屬犯罪既遂。」  該兩起判例雖已於一0一年起停止適用,但有七名先前被判刑有罪定讞的被告,認為兩判例與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銷售賣出」行為完成,才成立犯罪的意旨不符,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昨日作出七九二號解釋,宣告兩判例違憲。大法官指出,兩判例有關以營利目的購入毒品就構成販毒既遂罪部分,均違反憲法的罪刑法定原則,牴觸憲法保障人民人身自由、生命權及財產權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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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看報滑手機 檢察官記警告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四月間被民眾檢舉開庭時低頭看報紙、滑手機,橋頭地檢署收案後主動調查認定屬實,報請高檢署轉呈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十九日審議後認定違失明確,以「警告」懲處。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表示,橋頭地檢署政風室今年四月接獲檢舉,指靳隆坤蒞庭時直接翻開報紙閱讀,橋檢向地院調閱蒞庭畫面,確認靳在當日的刑事審查庭上看報二十分鐘,不過,承審法官沒有特別注意靳的動作,也未制止。對於該名檢察官之個案不當行為,該署深表歉意,該名檢察官事後也深切反省。檢察長除指示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加強督導外,也於署內會議向該署(主任)檢察官宣導,檢察官執行職務,應遵守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切勿再有任何不當行為。  靳隆坤是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二期結業,負責公訴,處理橋頭地院審查庭的蒞庭業務,自從橋檢從高雄地檢署分出去後,就在橋檢服務至今,平日表現尚可,靳隆坤竟被檢舉不專心公務,同事多苦笑不願評論。由於檢察官一旦被記警告,當年度考績通常就會落入「未達良好」,等同公務員的考績「丙等」,原本兩個月的年終獎金將會變成一個月,損失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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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前女友遭性侵 男判拘役50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北一名劉姓男子不甘遭女友小華(化名)分手,竟多次向警方檢舉謊稱女友遭人性侵,小華不堪騷擾索性搬回台南,劉男竟向南檢告發誣指有不詳之男子對女友下藥性侵並拍攝性愛影片等,經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劉男「唬弄」行徑即以誣告起訴,劉也因造謠抹黑前女友遭判五十日拘役。  愛妳不到送警察上門!四十二歲的劉男前遭女友小華提分手後,欲挽留女友竟異想天開,多次向北市警大安分局等警察機關挾怨檢舉,誣指一名不知名馬姓男子性侵小華等。後小華不堪其擾返回台南躲避劉追纏,卻仍甩不掉劉男騷擾。  去年四月廿八日,劉男至台南地檢署告發,稱有不詳男子對小華下藥並拍攝性愛影片等。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即依妨害性自主案件展開調查,然而經查卻發現根本沒有此事,結合劉男前之檢舉行為,隨即以誣告罪嫌檢舉偵辦劉男。  劉男否認有何誣告犯行,辯稱只是要向檢察官表示小華家中遭人侵入,期檢察官介入調查,並未要提告等。然而檢方檢視劉訊問中證述,確有指稱不明人士下藥性侵、拍攝性愛影片之事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劉僅因與前女友間之感情糾紛,謊報前女友遭性侵等不實情節,無端浪費司法資源,實不應該,依法判處拘役五十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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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地政士詐貸3億 女銀行員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石姓女行員與許姓前夫、周姓等五名地政士合謀,涉嫌以拉高不動產交易價格方式,向銀行詐貸約三億元。檢調前天發動搜索,將石女、許男等十七人約談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十九日清晨諭令石女以三十萬元交保,許男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同案被告中,配合詐貸的周姓地政士及買屋人頭共十一人,檢察官各諭令以五萬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至於石女的許姓前夫,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昨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指出,許男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犯罪金額逾億,為七年以上重罪,又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許男過去曾有隱匿藏身之舉,也有一定資力,有逃亡之虞。  法官考量許男涉及的房屋標的眾多,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共犯間如何分工尚待調查,且有重要證人及潛在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許男羈押禁見。  檢調指出,民國一0四年六月至一0六年十一月間,石女任職於兆豐銀行新店分行期間,利用負責個人消費金融及申辦信貸房貸業務的機會,與許男及周女、人頭等人共謀不法。  許男先物色雙北地區的中古屋,找來人頭當買家,由周女等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許男再製作不實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虛報實價登錄房屋價格,向兆豐銀行申貸,並石女承辦並核准申貸放款,兩年多共詐貸二十多件、約三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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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5位分局長異動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警政署發布重要警職異動,其中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長陳建民升任警政監,帶動一波人事搬風,總共有五位分局長異動。市警局預訂於六月廿二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於總局四樓禮堂辦理聯合交接典禮,將由市長黃偉哲到場主持。  警政署十八日傍晚發布高階警官人事異動,總共有四十二名三線一至三線三警官做職務調整。其中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部份,包括原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林清求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陳建民升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長甘炎民調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  上述人事案發布後,市警局重要警職也跟著調整,總共有五位分局長異動,包括第六分局長陳建民升任警政監,第五分局長陳錦文調任第六分局長,歸仁分局長梁仁輝調任第五分局長,麻豆分局長楊慶裕調任歸仁分局長,學甲分局長洪頂力調任麻豆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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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 前議員楊麗玉判四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南市民進黨籍前議員楊麗玉被控與兩名助理詐領共二百五十五萬餘元助理費,二審依貪汙罪判刑四年、褫奪公權三年,偽造文書部分判刑六月、得易科金。最高法院十九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楊麗玉(六十一歲)曾任台南縣第十三、十五、十六屆縣議員、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及縣市合併為直轄市後的第一屆台南市議員,但第二屆選舉落敗。  法院判決指出,楊麗玉於民國九十九年底到一0三年台南市第一屆直轄市議員任內,聘雇友人郭月娥、陳銘鴻為助理,服務處設在郭女的麻豆區住處。  楊女因有債務須清償,及日常選民服務、選舉花費有一定花費,遂與郭女、陳男以申報人頭、薪水以少報多等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四年任內共向市議會詐領二百五十五萬餘元。  台南地檢署於一0五年間接獲檢舉,蒐證後指揮台南市調查站偵辦,同年十月發動搜索約談,楊女偵查期間一度收押。一審台南地院認定楊女以高報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依貪汙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八年六月。  二審台南高分院前年八月宣判,認定楊女自白認罪,並繳回二百五十五萬元不法所得,依法減刑,予以輕判四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判刑六月、得易科金。  楊女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前審判決理由,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至於郭女二審判刑一年十月、緩刑五年、支付公庫二十五萬元;陳男判刑十一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支付公庫二十萬元。兩人均因未上訴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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