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執行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移置拖吊六千餘輛。(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台北報導
無樁式共享自行車oBike衍生棄置亂象,新北市交通局聯合環保局、警察局和高灘地管理處共同執行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移置拖吊六千餘輛,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拍賣,後續交通局將依法向業者追討一五六九餘萬元移置費及保管費。
前年來自新加坡的台灣奧致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無樁共享單車oBike主打「隨地借、隨地還」,風靡一時,卻不時傳出佔用機車停車格,更衍生違停棄置,造成髒亂,破壞市容,民眾詬病不已。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oBike業者缺乏自主管理能力,車輛破損故障,違停棄置妨礙市容景觀,屢遭民眾檢舉,交通局多次通知業者仍無法有效改善,因此自去年六月嚴禁oBike利用新北市道路佈放車輛營業,並聯合環保局、警察局和高灘處執行專案行動,動員二十九區清潔隊人力、調派民間拖吊業者,全力清除,全部移置於八里拖吊場。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oBike大量投車,最遠遍及金山、萬里、平溪、坪林等偏鄉地區;期間,交通局多次以寄發雙掛號的公文要求業者自主巡查,並通知領回oBike,但全都因無人招領退件。
許芫綺表示,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計拖吊清除六三0八輛,由於業者早已退出市場,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二之一條規定公告一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即可拍賣。
交通局於去年十一月辦理拍賣,並要求廠商需現場拆解六千餘輛廢棄oBike,才能載運出保管場,以防止回流至街道,也因此歷經多次流標,最後終於在今年三月以每輛三元賣出,後續交通局將依法向該公司追繳移置費及保管費。
鍾鳴時表示,「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二十八日經市議會一讀通過送法規會審查,未來實施後,業者需繳納使用權利金和保証金,並規範業者的權利義務,對車輛違停,市府可依法移置、保管和拍賣,以有效管理共享運具,遏止類似oBike亂象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