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警分局在一處檳榔攤內,發現十二名男女群聚,當場蒐證並依法函送台中市衛生局裁罰。(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新冠疫情嚴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多日,嚴禁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群聚,台中市清水區一處檳榔攤卻無視禁令,十二名男女室內群聚正在喝飲料聊天,沒戴口罩,看到員警才立刻戴口罩,清水分局三田所員警巡邏發現,警方依法函送台中市衛生局裁罰。
清水分局三田所員警張智豪、吳志偉等於二十九日晚上十時巡邏時,在台中市清水區一處檳榔攤前,見多部汽、機車停放門前,疑似群聚,主動上前了解查看,發現檳榔攤竟聚集多達十二名男女在內喝飲料聊天,並看到警方上門才戴起口罩,稱正準備離開。
由於現場聚集人數達十二人,已明顯違反三級警戒規定嚴禁室內五人以上聚會,警方當場蒐證後對檳榔攤與現場等人,依規定函報衛生局裁罰,最重可處三十萬元罰款。
清水分局長張啟祥表示,民眾應全力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政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等相關防疫措施,務必遵守實聯制等相關防疫規定,切勿違規群聚情形,做好個人疫工作,共同防堵疫情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