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十九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由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一年役期」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會議決定該提案有舉行聽證的必要性,以釐清相關爭點。
季節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止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防部宣布『將民國九十四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義務役役期延長為一年』之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對此,中選會表示,此提案經委員會議審議後認定有舉行聽證必要,藉以釐清相關爭點。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提案後,應於六十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
中選會說明,應敘明理由相關情事包含一、提案非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一條第二項或前條第八項規定;四、提案有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及同條第四項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中選會表示,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最新進度,民眾可至中選會網站「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