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十五日表示,配合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已修正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實施後預判每年回流服常備兵現役人數約一千九百二十五人、改服家庭因素替代役約二千五百六十人,可有效增補國家兵員。
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在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的役男,從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回復徵集服一年常備兵現役。
內政部指出,配合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內政部役政司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辦法第二條,將於近期發布施行。內政部並表示,這次主要修正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實施後預判每年回流服常備兵現役人數約一千九百二十五人,改服家庭因素替代役約二千五百六十人,可有效增補國家兵員,並達到兵役公平原則。
役政司說明,為因應國家常備兵員額需求及服兵役公平,調整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並將役男家屬都屬老、幼、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在學、患有中度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移列為申請服可返家住宿的家庭因素替代役申請條件。
役政司強調,針對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者,提高服義務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金約百分之三十九,九十四年次以後役男役期回復為一年,薪資同步調升到二萬一千三百五十元,使役男履行國民義務之際,也得以兼顧家庭生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