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立法院會十六日經表決,先後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不過,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回應仍表示,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總統賴清德日前在總統府發表敞廳談話時提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涉及違憲且總統府已提出釋憲,將要等到釋憲結果出爐之後再做決定。
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分別提案邀賴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由於民進黨有意見,朝野黨團對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的提案,在經過協商冷凍期一個月後,依舊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下午進行表決,最後皆以五十九票贊成比五十票反對,通過提案。
韓國瑜宣布決議,為確保總統對全民負責之憲政機制,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發言時都表示,賴總統在總統大選辯論的時候曾承諾會依憲法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不能「選前山盟海誓,選後昨晚歹勢」,況且「君無戲言」,賴總統應來立院做國情報告是立良好的憲政慣例與典範。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發言回應,賴總統確實在選前有承諾,但那是依照原有的職權行使法,現在修的法已牴觸憲法,呼籲在憲法法庭尚未做出暫時處分前,應回到舊法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