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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扭轉兩岸軍力失衡,不能只靠延長役期
隨著俄羅斯與烏克蘭戰爭持續,徵兵制和延長役期最近又成為熱門話題。儘管國防部已考慮延長役期,但只要國軍訓練方式與心態不變,就算兵源增加,戰力加強也十分有限,對於解決兩岸軍力失衡更恐怕助益有限。
自從一九四九年開始,台灣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男性施行義務役徵兵制。早期役期視兵種兩、三年不等,其後不斷縮短;二00三年立法院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正式確立以志願役為主,義務役為輔的制度。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全募兵制,非志願役而達到役齡的常備役男改服四個月軍事訓練役,一般替代役期則從一年十五天縮短至六個月。這段過程證明,台灣由徵兵制改為募兵制,以及役期大幅縮短,基本上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主導決定。
近幾年來,儘管國防部再三保證,完成四個月軍事訓練役的役男,「每個都是合格的戰鬥兵」,甚至還夸言「募兵制戰力比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不僅國人普遍存疑,就連美國國防部前官員也認為「面對中國威脅,台灣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少得離譜」,甚至外傳美軍直指台灣的後備部隊「虛有其表」,是「無效戰力」。
另一方面,由於募兵成效不如預期和少子化影響,戰鬥部隊人力不足日益惡化;預估至二0三九年,可徵募役男僅有五萬六千名,可見全募兵制的後遺症。再加上這次俄烏戰爭,美國在戰前承諾絕對不會讓烏克蘭單獨抗俄,戰事爆發後卻又不派兵援助,只提供武器裝備,更讓台灣覺得兵力不足的嚴重性。
在這樣的狀況下,延長役期當然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因為如果真能實現,至少可以保證兵源穩定,這對台灣的國防安全當然有正面的作用。不過,兵力的增加是否就能轉化為戰力的提高?恐怕就未必盡然。
眾所皆知,戰力的養成除了精良的武器裝備之外,主要憑藉紮實的訓練,使軍人能有強健的體魄、嫻熟的戰技和高昂的鬥志;更重要的是,軍隊必須要有嚴明的軍紀,對於上級的命令絕對服從,使命必達。然而,近年來國軍的訓練越來越鬆散,一方面是役期縮短,訓練時間不夠,恐怕連槍枝分解都還不熟練就快要退伍;再者對軍人的體能要求一再降低,生怕訓練發生意外,一度還有氣溫三十二度不得出操的規定。
特別是洪仲丘事件之後,限縮軍法只有在戰時使用,平時現役軍人犯罪都是以一般司法程序進行審判。在這樣的狀況下,士兵有恃無恐,桀驁不馴的不只公然抗命,還動輒威脅向媒體、民代爆料,久而久之,軍方自上至下只求不要出事,部隊既缺乏嚴格的合理訓練,更遑論不合理的磨練,整體戰力自然每況愈下。未來縱使延長役期,但只要訓練不敢嚴格要求,軍紀無法貫徹,就算延長役期又有何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兩岸軍力對比懸殊,大陸軍費至少是台灣的十七倍;而且大陸幾乎所有主戰武器都能自製,台灣則絕大多數仰賴進口。另外,如果恢復徵兵制或延長役期,不只武器裝備要同步增加,訓練場地、營舍、能量都要相對擴充,國防經費若不大增就會造成排擠效應,影響軍購,但若大增又形同與大陸進行軍備競賽。在這些既有的狀況之下,恢復徵兵制或延長役期真能扭轉兩岸軍力失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