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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門碑林 遭潑不明溶液

大南門碑林石碑遭不明溶液附著,石碑表層出現色差和結晶情況。(文化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王勗∕台南報導

大南門碑林石碑遭潑灑不明溶液,文化局二十七日一早派人現勘後,發現六十二件古碑中,近八成表層出現色差和結晶情況,立即報警處理,除啟動調查,邀集專家研議清潔修護方案,市府也嚴厲譴責,強調將依文資法開罰;文史界人士則建議,碑林石碑應全面檢討其文資價值。

文化局指出,大南門碑林為日治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年)起,陸續由台南各處蒐集到此陳列,至今已累積六十二件古碑,年代從清至近代,包括紀功碑、修建碑、建築圖碑、修建捐題碑、墓道碑及示告碑等類別,蘊藏史料具文化價值。

其中八件經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登錄為一般古物,包括「改建臺灣府城碑記」、「護理臺澎兵備道臺灣府正堂蔣德政碑」、「風神廟接官亭暨石坊圖」、「恭修萬壽宮碑記」、「萬壽宮圖」、「五妃墓道」、「嚴禁佛頭港貨物分界獨挑碑記」及「嚴禁錮婢不嫁碑記」。

有近八成石碑表層有不明溶液,導致石碑出現色差及結晶現象,受損物件涵蓋古物;警方派出鑑識人員採證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犯案時間為七日,已掌握特定涉案對象。

文資文物遭破壞,消息傳開,許多文史工作者也前來關心,發現古碑前、後都遭破壞,更是為之氣結,認為犯案已多日,質疑是否無人巡視,建議碑林石碑應全面檢討其文資價值;文化局指該處先前進行屋頂修護工程,設有圍籬,近日拆除後發現受損,週一將與文資局討論修護方案,也有專家建議,既然市立博物館已成立,乾脆全數入館珍藏,方向都可討論。

文化局說,破壞者違反文資法相關規定,依法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兩千萬元以下罰金,文物無論大小都是人類歷史重要見證,也是獨一無二文化資產,大家應珍惜及共同守護。

市警二分局鑑識人員初步調查,初步排除強酸、強鹼可能,經採驗將進一步調查詳細成分,針對本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追查犯嫌,初步調查已鎖定特定對象,據了解,犯嫌於七日下午五時許以步行方式至大南門碑林停留,戴著鴨舌帽、口罩並背著一只雙肩包,後續也將積極追查涉案對象到案,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並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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