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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舉辦「推動勞資會議」說明會 提升勞工福祉

勞工局在台灣菸酒公司舉辦「一一三年推動勞資會議說明會」。(勞工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台南報導

為協助企業建立民主運作機制,促使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台南市勞工局二日上午在台灣菸酒公司舉辦「一一三年推動勞資會議說明會」,邀請李怡慧博士擔任講座,以實務案例與參加人員分享如何用勞資對話平台,追求勞資關係的自主與自治,保障勞動權益,提升勞工福祉。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勞工局常接到事業單位反映,因缺工無法聘用到本國勞工,擬申請聘僱移工,而其僅僱用數名勞工,為什麼要召開勞資會議?勞工局人員皆會向事業單位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所以勞資會議是不分行業之類別、不論事業單位規模之大小,只要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均應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另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因此請事業單位遵守法令規定,以免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時被退件。

王鑫基說,推動產業民主為勞工行政重要業務,而勞資會議為產業民主機制中之重要一環。為協助企業內建立民主運作機制,勞工局辦理這次推動勞資會議說明會,加強勞資雙方勞資會議平時溝通之概念,並藉由定期舉辦勞資會議,使勞方在改善企業內部的問題上,具有參與感與責任感,進而將企業之生存發展與勞工之生活改善結合為一體,創造出勞雇同心、互利雙贏的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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