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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相近 總工會、總工業會更名協調無果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工會、公會、總工會、工業總會?許多人民團體在取名時相當雷同,不但一般人搞不清楚,甚至連自家人都容易混淆。議會民政小組二十八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針對台南市總工會、台南市總工業會等單位名稱相近,開會協調,因雙方都無更名意願,議員要求社會局擔負起協調之責,避免因名稱雷同,誤導外界。
民政小組昨日召開「公會、工會、總工會,到底會不會?」協調會,台南市總工會理事長吳勝雄表示,工會已成立七十年,近來發現有其他單位立案名稱雷同,許多人找錯單位,滋生困擾,認為若商店名稱三個字中,若有兩個雷同或相似,在登記時無法通過,質疑是否政府把關不嚴。
代表台南市總工業會出席的律師蔡文斌指出,會有這樣的問題,其實是雙方適用法源不同,總公會隸屬勞工局管轄,採用的是《工會法》,總工業會由社會局管轄,適用工業團體法,成立依法有據。
議員包括林美燕、林阳乙、許又仁、呂維胤、蔡筱薇、李啟維、曾培雅、蔡旺詮等人都出席關心,許又仁並出示一份調查發現,縣市合併後,易出現雷同、混淆情況,有的在縣市名稱前多「大」字,如「大台南」,有的加入「直轄市」名稱等,依其提供的表格來看,台中、台南及高雄的原縣工業會,全部改為「總工業會」名稱。
不過總工會則相當不平,認為總工會下有上百個工會組織,反之,總工業會下面則無,且總工會成立超過七十年,歷史悠久,會員出席相關會議時,「甚至還會簽錯格」。社會局主秘朱棟強調,當初核定前,也曾有過質疑,擔心名稱太相近,請示中央相關單位後,中央認為「於法無不合」,因此核准立案。因名稱實在太相近,主席林美燕裁示要求社會局再介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