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少女還拍性愛片勒索 遭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五年前性侵未成年女友並拍下不雅影片,不滿女友在其服外役監時提分手,竟趁休假返家時恐嚇女友,指其手上還有性愛影片,要求她拿十二萬元來換。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強制性交、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罪嫌將他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許男自民國一0六年起與當時十七歲少女交往並同居,但交往期間曾多達十一次對女友性侵得逞,還拍下性侵過程,甚至要求女友傳全裸不雅照給他。

許男於一0八年四月間因另案入獄,女友以為可以擺脫恐怖情人,決定提出分手,卻引發許男不滿。今年二月間,服外役監的許男,趁著休假回家時打電話恐嚇女友,表示手上還有性愛影片、照片,甚至寄郵件給女友的爺爺,還要她拿出十二萬元贖回性愛畫面。

女友被恐嚇後報警,佯裝答應許男,約在台北市某捷運站見面,並交付十二萬元假鈔,警方立即出面逮人。許男到案後,承認不法犯行。

檢察官調查認定,許男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的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拍攝性交影片等罪嫌,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用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