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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城廣角鏡 〉台電慘虧全民承擔,公平嗎?

李沃牆

台電長期虧損的原因不一而足,包括能源政策、燃料成本高漲、低電價及凍漲等。圖為台電中火發電廠。(本報資料照)

台電是台灣規模最大的電力公司,也是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事業機構。電力是資本密集產業,資本支出相當大;由於資金需求極為龐大,大部分需向外舉借,經營著實不易。台灣缺電也是不容否認的事實,然而台電長期配合政府政策,凍漲、補貼,加上國際環境多變,經營問題重重,虧損連連,恐成全民的最大的負擔之一。

台電虧損狀況為何,攤開其資產負債表便可略知一二,統計至去(二0二三)年十一月底的資本額為四千八百一十五億(台幣,下同),資產規模為二點五三九三兆,負債為二點三七六五兆,負債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三點六。台電在二0二二年單年虧損高達二千六百七十五億元,去年單年初估虧損約一千九百八十五億元,虧損減少還是因為調升電價及政府撥補五百億元所賜結果。即使今年漲電價,單年虧損預估一八五0億,與去年不相上下。更可怕的是,歷年累計虧損高達三八二0億元,接近資本額,瀕臨破產邊緣。

至於台電長期虧損的原因不一而足,能源政策、燃料成本高漲、低電價及凍漲、電費優待,以及公司治理問題難辭其咎。

首先,近年燃料價格飆漲衝擊全球電業營運,台電於二0二二年的總支出為九千五百五十七億元,其中光是發購電燃料支出,就達到六千一百六十三億元,超過六成,成為整體支出的最大筆,為過去的兩倍以上,亦成為台電虧損的主因。而當前燃料價格居高不下,未來仍是一項不可承受之重。

其次,各類用電優待、核四資產維護管理之相關費用、配合政策修正電價表「包燈電價」規定致電費減收、配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所訂漲幅上限,成本上漲超過電價漲幅部份所減少之電費收入影響數(凍漲政策)、配合政府新冠肺炎疫情紓困方案減收租金、時間電價時間帶調整之試行電價方案減收電費等,都是營運成本的極大負擔。此外,台電尚需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購電,包括收購公營水庫電廠發電量、汽電共生業者餘電、再生能源電力。

持平而論,發展綠電已是全球趨勢,隨許多國際品牌大廠紛紛響應RE一00的承諾,雖然前年再生能源購電的支出僅五百八十九億元,占總支出百分之六點一七,非造成虧損主因,但或多或少也是一項成本負擔。管見以為,即使今年再調漲電價也難補足缺口。

台電虧損,面臨破產,但是政府絕不會讓他倒。君不見,除經濟部編列千億增資,台電又希望政府以超額稅收撥補。財政部甫公布的二0二三年總稅收逾三點四兆元,再創新高,超過預算數(超徵)達三千六百一十七億元,若加計遞延入帳稅收,超徵規模上看三千九百一十億元,是史上第三高。持平而論,政府超徵原因,一則低估稅入預算,這是財政部該檢討之處。再則,超徵稅收主要來自綜所稅及營所稅、還有證交稅,無不源自所有納稅國民、企業及股民。倘用於貼補台電巨額虧損,豈有公平之理。

長期以來,政府解決問題甚少對症下藥治標而不治本,一而再,再而三地撒錢。當政府尚有預算空間時,又可再舉新債,還舊債,也可循例加稅融通;若超出預算上限,則可以特別預算掩人耳目。殊不知,政府撒錢徒讓負債升高。台電是國營事業,虧損累累,政府應針對問題謀求改善,只思財務挹注,絕非良策。

 

(作者為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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