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
媒體報導潛艦國造原型艦在泊港測試階段,發現約70項測試無法通過,因此後續測試進度將因此向後展延;依據前述資訊,報導亦就造艦計畫專案管理人事更替有所評論。其實針對此等報導,吾人必須有下列各項認識:
潛艦國造原型艦「海鯤軍艦」已於2月27日完成浮船作業,但在泊港測試階段發現約70項測試無法通過。(台船提供)
首先必須指出,潛艦國造案從啟動至今,向來就是個超級曝光之絕對機密;經過特定媒體管道不斷對外將進度曝光,諸多細節亦隨意公諸於世,甚至為配合選戰需求與政治操作,各種資訊到處竄流,但司法單位對此視若無睹,國防主管機關對於軍機外洩亦毫不在意,其不可思議程度將成為全球軍事史上經典案例。
其次就要肯定當前造艦計畫主事高層,假若真如媒體所報導測試狀況,顯然就是嚴格把關所獲結果,能夠重視造艦品質認真測試檢驗,實乃國家之福值得高度讚許。對於未來要與該艦生死與共發揮戰力衛國效命之潛艦袍澤來說,把關愈是嚴格確實,對其生命安全保障愈高,因此千萬不要讓測試發現不符標準項目輕易過關。人事調整後之當前主事高層能有鐵肩承擔大任,三軍統帥應予嘉許,如此更可鞏固官兵向心。
假若因此推遲測試驗收期程,只能說原本在人事調整前之造艦計畫主事高層,當初根本就是缺乏基本常識,在規劃造艦進度時,不但未能妥善安排測試後缺點改進所需時程,甚至在建造階段監造作業是否詳實,能夠產生如此多項測試未過項目,恐怕亦須審慎檢討。預估測試結果過度樂觀忽視缺點改進所需時程,顯然就是存心報喜不報憂,配合政治操作粉飾太平,最後結果就是搞出個潛艦下水不沾水荒唐政治戲碼。
再者就要嚴肅指出,依據海軍造艦與修護工程檢驗標準程序,絕對不能是由艦艇主官與造船廠私相授受就能簽字驗收結案,而是必須由高層單位派遣專業檢驗單位技術人員進行檢驗測試,通常每次測試驗證缺點都是成百上千,但缺點與驗收無法達到標準通過測試,其實性質是完全大不相同。驗收測試過程無法達標通過測試係依據造艦商約履約規範,其與施工結果不盡理想必須改進缺點,其實是天差地別,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再測試驗收階段發現數十項無法達到標準,只要經過缺失改進或是重新調校,就能解決問題達到驗收標準項目,吾人完全不必擔心。現在必須思考追查重點是要針對無法透過缺點改正階段,解決無法達到標準順利履行造艦合約要求項目。這些項目不論是原始設計不當,抑或是施工階段失誤失察,假若成為無法解決難題或是無法突破瓶頸,讓其無法依據原始造艦合約履約,這才是真正危機與難關所在。
就目前媒體報導內容來看,假若只是造成後續海測期程必須推遲,但卻能夠先行推估出未來能夠完成所有缺失改進,達到履行合約所規範之測試標準,繼續進行下個階段海測作業,吾人就絕對不必擔心,僅能說原有造艦專案管理高層與作業團隊,在規劃期程上沒有預留測試不過缺失修改所需施工期程,或在監造工程中仍有失察必須檢討空間;但在造艦專案管理團隊人事調整後,當前造艦專案主事高層能夠嚴格把關,國家所幸得人必須予以肯定!
最後必須提醒,造艦工程專案管理才是真正關鍵所在,但卻不必迷信任何特殊出身背景。曼哈頓計畫係由美國陸軍工兵軍官格羅夫斯(Leslie R. Groves)在1942年9月17日受命擔任該專案主管之前,從來就未曾接觸過任何核能物理工程,但也順利將原子彈順利完成產製。美國海軍核動力之父李高佛(Hyman G. Rickover)本身亦是源自海軍多項專業背景,其所推動各項建軍工程計畫,亦與其海軍專業背景並不存在任何因果關係。
其實通常會恃才傲物難以駕馭之專案計畫管理者,多半都是憑藉本身專業自以為是之圈內人,許多專案能夠順利成功,完全是要仰賴能夠調和鼎鼐尊重專業圈外人擔任專案計畫主事者。當年會找到格羅夫斯主持曼哈頓計畫,其實就是因為其本人在美國陸軍素以「能承擔重任之士」(take-charge guy)以及「能將事情搞定」(getting things done)得享盛名所致。
官場有句名言:「衙門內有沒有問題?換個當家的就可見真章。」潛艦造艦案從特定媒體管道不斷放話吹噓毫無問題,到經過人事調整後,各項問題逐漸浮現,結果又是特殊媒體管道出面呼籲,聲稱要讓原專案管理高層回任,否則後果難以解決。
除非當前主政高層昏庸到被人牽著鼻子走,相信必須請鬼抓藥單,否則稍具簡單常識,應當就可看出問題關鍵所在處,如何應對才是國家之福!而且從是否會有軍火掮客鼓動媒體再另做文章,對著筆者點名叫陣口誅筆伐大力抹黑,就可看出整個利益脈絡運作軌跡!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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