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警聯手查獲塭仔圳非法掩埋廢棄物。(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環保局於24日接獲林口警分局通報,塭仔圳重劃區內有業者掩埋拆除廠房後之廢棄物,立即聯手查獲郭姓地主及業者彭姓主嫌為節省每車約9000元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指派其員工使用挖土機於現場就地掩埋廢棄物,現場查獲已掩埋約2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相關犯嫌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新北市警察局林口分局及環保局於24日11時許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表示其恰巧行經本案場址,發現竟有不肖業者於現場後方之土地挖洞,將現場堆置的廢棄物逕行掩埋及回填之不法行為,並相當機警的使用手機將全程犯罪行為錄影蒐證,提供市府後續查辦。
警方接獲陳情後,立即由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所長率隊至現場蒐證,並通報環境稽查重案組至現場會同稽查。經民眾提供之影片及現場跡證發現,現場犯嫌係使用挖土機於工區後方隱密處挖洞,並使用貨車載運現場之廢棄物清倒於該洞穴中,後續再進行覆土掩埋作業。彭姓主嫌原先狡辯非他指示,僅係於現場進行分類及往後撥作業,後見東窗事發罪證確鑿,始坦承其係受郭姓地主以8萬元委託,進行該地上工寮拆除及廢棄物回填作業,惟為節省成本,逕行將廢棄物進行回填作業。
另郭姓地主亦稱,因彭姓主嫌聲稱現地之廢棄物回填作業沒有違法之虞,他才同意彭嫌於其所有土地回填廢棄物,想不到竟然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這麼嚴重,竟還要吃上官司。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塭仔圳重劃正如火如荼進行,業者拆除廠房後衍生之廢棄物務必循合法管道,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絕不可隨意聽信不法業者之謠傳,於現場回填廢棄物或委託不法業者清運,此案即為最好例證,地主聽信不法業者說詞,同意不法業者於其所有土地回填廢棄物,最終不但未省到廢棄物清除的費用,更吃上廢棄物清理法的官司,可謂得不償失。
林口警分局也表示,新北市的環境保護是市府重要政策,也是治安工作重要的一環,塭仔圳重劃更是結合市府及市民共同轉變新北市門面的重要里程碑,亦是分局重點工作項目,本次接獲民眾陳情,隨即由派出所所長率隊趕往現場留置相關犯嫌,更通報市府環境稽查重案組會同稽查,立刻將不法份子帶回送辦,林口分局絕不容許不法業者趁塭仔圳改頭換面期間破壞轄內環境。本次與環保局合作破案,絕對嚴辦到底,以儆效尤。
環保局再次提醒,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皆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妥善處置,不應貪圖方便或暴利而隨意棄置或處理。而在目前疫情高度管制及塭仔圳搬遷期間,環保局仍將持續執行汙染稽查工作,以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
環保局還強調,時值市府上下正全力防疫之際,卻仍有違法之徒趁機破壞環境以謀取不當利益,嚴重耗費行政資源,倘經查獲違法情事,定將從嚴從重裁罰,絕不寬貸。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汙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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