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至永康交流道 今起3天夜間全線封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中山高速公路因施工要封道,台南系統至永康系統廿七日起連三天夜間施工,封閉南下、北上雙向車道,警方提醒用路人改道行駛。  永康警分局指出,「台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三期新建工程」鋼梁吊裝作業工程持續施工中,將於廿七日至三十日,連續三天夜間十點至隔日清晨六點,全線封閉台南系統交流道至永康交流道雙向車道。警方已規劃勤務於交通管制期間,針對永康交流道及改道路線沿線,加強交通疏導與路況監控。提醒民眾,交通管制期間,勢必影響原有車流正常運轉,車輛行經管制區域請減速慢行,依施工單位所設導引牌面說明行駛,或提前改道,配合員警指揮手勢循序行。改道路線如下:  (一)北上:國道一號永康交流道→台一線東行→新港社大道→國道八號新巿交流道→台南系統交流道北上匝道國一北行。  (二)南下:國道一號南行→台南系統交流道→國道八號東行線→新巿交流道南科聯絡道→新港社大道→台一線道→國道一號永康交流道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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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線施工天降火花 嚇壞騎士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有機車騎士二十五日晚間騎車從新北市三峽返回板橋,行經三鶯線高架底下時突然有好幾團火花「從天而降」,騎士看到恐怖景象嚇壞了,趕緊煞車閃躲,才沒有被火花波及。新北市捷運工程局昨天表示,由於廠商未徹底做好交維和防護,已要求該團隊出場,也會依照相關規定裁罰。  三峽龍埔路段目前正在施作三鶯捷運站工程,民眾騎車經過時,發現施工中的電焊火花不斷從高空噴落地面,驚悚的畫面也被行車紀錄器拍下,PO上臉書社團,引發網友批評,也有人留言諷刺是「是看流星雨嗎?」如果火花噴濺到皮膚恐怕會嚴重灼傷。  捷運局表示,經過查證後發現,這是捷運三鶯線龍埔路籠埔站,於夜間鋼構電焊作業火花飛濺造成,施工期間為凌晨零點至三點,廠商未徹底施作防護措施及施工交維所致,除已要求此工班立即出場外,後續也將依契約內安全衛生及交通維持相關規定罰則辦理,最高可罰處八萬五千元,並對所有新電焊工班辦理教育訓練,也會再次檢討作業前的自主檢查、監造查驗項目並且積極落實。  捷運局也向民眾致歉,並強調會以施工零職災維目標,未來加強工地管理,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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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還罵警 男被判拘役87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郭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又違規跨越雙黃線,被警攔下,他不服取締出口「三字經」又罵警是「賊、垃圾」,吃上妨害公務官司。台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將他判處拘役八十七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郭男於今年五月廿三日下午五四十五分,騎乘機車行經台南市北區道路,因未戴安全帽及跨越雙黃線行駛被市警五分局公園派出所攔查。郭男對警方的攔查取締動作很不服氣,竟當場在大馬路上對執勤員警大小聲,並直接用台語對著員警大罵:「我懷疑你當賊」、「爛鰻 」、「垃圾」等語,被警方依現行犯當場逕行逮捕,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另郭男所涉公然侮辱部分,執勤員警未提出告訴。  台南地院審理,郭男辯稱,他講這些話不是針對執勤警察。但法官根據員警提供秘錄器,認定郭男的言詞足以輕蔑、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使人難堪之詞,顯屬侮辱言語,妨害公務罪證明確,其辯詞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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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女子落水 吊掛送醫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南方澳第三漁港二十六日凌晨有一名李姓女子在港內落水,警消獲報到場發現女子在水面上漂浮,便立刻跳入水中搶救,但由於港區水位與岸邊有落差,警消緊急使用破壞器材車吊臂將她救起,隨即送到蘇澳榮總分院急救,所幸撿回一命。至於落水原因正由警方調查中。  南方澳第三漁港二十六日凌晨二時五十三分許,位於富美海產店前,有一名女性民眾坐於岸邊,當時該女神情恍惚,疑似精神不濟,片刻後聽到有落水聲,附近趕緊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會同海巡、消防等單位到場,發現四十八歲的李女在海面上載浮載沉,意識看似不太清楚,搜救人員便立即跳入水中將女子拉住固定,所幸女子仍有生命跡象,但由於港區水面與岸邊有落差,最後只好派出器材車吊臂將李女吊起,並緊急送往蘇澳榮民醫院救治,李女經急救後生命跡象穩定,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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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保護令不容藉故違反 會涉刑責

 東區林小姐問:我因為老公家暴,向法院聲請了保護令。法院核准了保護令,判我老公要遠離我的住處一百公尺以上。哪知道某天半夜,我老公竟然帶了徵信社的人,說我在住處養男人,便在門口敲門,想要強行闖入蒐證。請問我老公這麼作,是否已經違反了保護令? 答: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違反法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當中,相對人應遠離被害人住居所之裁定者,成立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林小姐來信所示,您的配偶既已受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拘束,就不得進入保護令禁止的範圍內。  至於林小姐來信中提到,配偶以您與他人通姦為由,帶著徵信社的工作人員,欲進入現住處蒐證,這並不是一個可以用來正當化違反保護令行為的事由。最高法院已有判決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目的及其保護之法益非僅被害人之人身安全,且兼及於國家、社會之公共利益,既不容許被害人得以任意處分,更無由行為人得以自行判斷被害人有無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任意決定是否遵守家庭保護令;而基於法律整體保護法益之精神,如非執法人員,除有其他阻卻違法事由外,更不容個人為伸張配偶身分法益,以蒐集他方通姦證據為由,逕自取代公權力,而任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自由,甚至無視法院依法核發之保護令仍有效存在,否則將逾越社會倫理秩序及法律整體之精神。  從而林小姐的配偶如此作法,實已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第四款規定,而成立違反保護令罪,可檢具相關證據,向最近的警察機關報案,以維護自身安全。 (作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許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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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2潛客呼救 漁船及時救援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二十五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於小琉球龍蝦洞海域距岸約五十公尺處,疑似有兩名潛水遊客向岸際呼救。經搶救,這兩名潛水客平安救回上岸。  小琉球安檢所獲報派遣勤務人員抵達現場後,確認海面上有二名潛水遊客載浮載沉,不斷朝岸際揮手呼救。當時一艘由李姓船長駕駛的「藍鯨十六」娛樂漁船行經現場,經岸上海巡同仁協助呼喊指引下,迅速將該二名呼救潛水遊客救起,解除危機。  「藍鯨十六」靠岸後,海巡人員將獲救二名潛客攙扶至安檢所檢傷,二人表示係完成上午潛水活動後上升至水面時,忽感體力透支無法再游回岸際,所以趕快向岸際其他戲水遊客呼救。二人也十分感謝李姓船長及海巡人員的救援,隨後自行離去。  由於全台持續高溫炎熱,各海邊戲水勝地人滿為患,小琉球地區昨天一個上午上島人數經統計超過一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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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勾結廠商掏空三千五百萬元 中華電嘉義營運處3人 飭回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中華電信嘉義區營運處林姓等三名員工涉嫌偽造採購工程,與三家企業社聯手掏空公司三千五百一十八萬元,嘉義市調查站搜索嘉義營運處、包商公司等多處,傳喚傳喚八名被告到案,訊後,檢方以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對林姓、黃姓及廖姓三人聲請羈押,後遭法院飭回,不排除提抗告。  初步了解,中華電信嘉義營運處兩名林姓及一名黃姓員工,與兩名陳姓、一名廖姓廠商負責人合謀,於二0一六年六月至十一月間,偽造高雄市、台南市及嘉義市三筆工程採購案,由嘉義營運處先向廖姓包商、陳姓包商購入共三千五百一十八萬餘元的鋼筋,再轉賣給另一陳姓包商,陳某拒絕付款,以此不實交易方式,掏空中華電信資產。  檢方二十四日連夜複訊,飭回五名涉案人,但林姓及黃姓員工、廖姓包商被依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偽造私文書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三嫌,遭法院飭回。  嘉檢表示,中華電信嘉義區營運處員工涉案層級達科長級,專案小組將依扣案之事證,全面清查,避免有心人士掏空公司,以保障證券市場交易安全及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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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人討債狠奪命 5嫌送辦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某宮廟旁鐵皮屋內二十四日驚傳一起命案,一名廖姓男子在屋內慘遭人活活打死,警方經深入追查,發現死者與陳姓主嫌有數十萬元的債務糾紛,於是陳姓夥同四名共犯在二十三日將他從新莊押往案發地毆打追討,不料,竟將被害人打死,警方在二十四日晚間將陳姓主嫌及共犯等五人逮捕,並在二十五日依殺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中山分局是在二十四日早上六時許接獲報案,指中山區民族東路某宮廟旁鐵皮屋有廖姓男子疑遭傷害致死,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為首陳姓犯嫌及共犯計五人,並迅速聲請拘票在晚間將所有嫌犯拘提到案。  警方調查,廖姓死者疑與陳姓犯嫌有數十萬元債務糾紛,陳嫌在二十三日晚上十一時許,得知廖男出現於新北市新莊一帶,便與共犯袁姓、劉姓、林姓、曾姓等共五人,分別駕駛二部自小客車在新莊某處將廖男強押上車,再由陳嫌向友人商借民族東路宮廟旁鐵皮屋逼討債務,隨後,陳嫌等五人竟將廖男毆打致死。  五嫌犯案後,為誤導警方偵辦還由劉姓犯嫌報案,誆稱他與廖男因債務糾紛互毆,沒想到廖男竟死亡。但警方發現廖男傷勢頗重應非一人所為,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  警方發現案發前有多人進入該處所,並找到陳姓主嫌居中指揮調動其他犯嫌,於是警即向台北地方檢察署聲請拘票拘提涉案五人到案,並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對現場疑似涉案的鐵棍、球棒等證物進行採驗,以跡證還原現場案發經過。  廿五日早上警方報請檢察署相驗以確定死者死因,五名犯嫌依殺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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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返家 驚見妻慘遭割喉亡

 記者洪錫賢/彰化報導  一名五十四歲鄒姓婦人被下班返家的丈夫發現陳屍彰化縣溪州鄉住處,身上有多處刀傷、脖子動脈還被割斷;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畫面,循線逮捕涉案五十三歲陳姓男子偵辦,以釐清犯案動機。  警方調查指出,二十四日晚間循線逮捕陳姓男子到案供稱,先前和鄒姓婦人有財務糾紛,鄒姓婦人控告陳姓男子背信、詐欺,相關案件還在訴訟中;不過,警方還在釐清真正案情再移送檢方偵辦。  鄒姓婦人的鄰居表示,她的丈夫在麵條工廠上班,鄒姓婦人從事資源回收,夫妻倆育有一女已大學畢業在北部上班,一家人平日相處融洽,鄰居都沒聽見他們爭吵。警方將依殺人罪嫌移送陳姓男子,並報請檢察官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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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添加物泡海鮮 勒令停業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查獲南市祥鴻水產行,涉嫌以工業用鹽混合食品添加物浸泡蝦仁等生鮮食品,南市衛生局介入追查商品流向並封存問題產品,責成業者立即進行下架及不可移動封存之產品,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面。廿四日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提具改善計畫書送衛生局核備。  日前檢警接獲檢舉,稱南市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後,再賣給不特定消費者,檢方調查發現祥鴻水產行以低價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做成溶液,泡製生鮮食品出售,營業一年半多獲利近百萬元,經傳喚洪姓負責人及員工共四人,洪姓負責人以二十萬元交保。  使用工業用鹽已涉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除需負擔刑事責任,南市衛生局也得依同法四十一條規定得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南市衛生局廿四日立即勒令水產行停業,並需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書送衛生局核備,後續也將追查流向及封存,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面。  南市做為美食之都,食品安全衛生更不能漠視,不肖業者涉嫌以非食品等級原料添加於食品中也令市長黃偉哲十分重視,責成相關單位嚴加查辦。南市衛生局強調,使用食品添加物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涉及違反食安法第十八條規定,後續也將酌情依法裁處三萬至三百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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