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易服社會勞動竟又涉嫌偷二隻雞 婦人判拘役三十日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劉姓婦人因另案在社區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她竟利用進入社區之機會,竊取社區飼養的兩隻雞裝入飼料袋,騎機車載運離開之際,經民眾發覺有異,通知社區理事長到場,劉婦交出竊得的雞隻。她又另涉竊取一件洋裝。彰化地院審結,依二個竊盜罪將她判處應執行拘役三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判決書指出,劉婦前因另案應執行有期徒刑四月及拘役二十日,經彰化地檢署指派到彰化縣溪州鄉溪厝社區執行受刑人易服社會勞動,她竟利用進入社區之機會,於去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徒手竊取社區飼養的兩隻雞裝入飼料袋,藏放在門口附近草叢,嗣於同日下午五點許,騎機車載運離開之際,經民眾發覺有異,通知社區理事長到場,劉婦交出竊得的雞隻。 劉婦又於去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一點多,在北斗鎮一個賣衣服攤位,徒手竊取一件深藍色長洋裝(價值約七百元,已發還)。攤商發覺衣服遭竊後報警處理。 被告自述她當時是因為覺得雞很可愛、怕雞在路上被車撞,所以把雞抓起來,對方來要的時候,才將雞還對方。偷竊洋裝的案件中,個案自述她當時去菜市場看衣服時,打算要買,正要去機車上拿錢,但店家就報警了。然而,根據卷宗她過去有多項竊盜犯行,因此不排除該偷竊行為的理由,是避重就輕的說法。 法院說,被告固然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但根據鑑定,其二次行為時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並無顯著減低或欠缺之情形。審酌其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恣意竊取他人財物,顯無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坦承犯行,所竊之物已發還被害人等情,量處應執行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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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嗆殉職警活該 南市警要辦

中央社∕台南二十七日電 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二警員二十二日遇襲殉職,網紅「師大數學哥」卻發文說:「被砍死就是自己活該」,二分局今天展開調查,將依公然侮辱等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警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自稱是台師大數學系仇警大將軍的「師大數學哥」,公然在網路發文說:「不過就是死了兩個警察,到底有什麼好難過」、「平常不積陰德,現在被砍死就是活該」。 這名「師大數學哥」的貼文,讓市警二分局「氣死了」,表示已展開調查。 二分局指出,對於網紅在臉書發表不理性仇警言論,警方嚴厲譴責,且立刻指派專案小組調查,捍衛兩名因公殉職、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察同仁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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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趁女網友開刀雙腳無力1天內硬上4次 被判6年3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莊姓男子趁女同事吃安眠藥準備睡覺前,亂脫她褲子性侵得逞,後又找一名女網友回家明知她兩腳剛開刀無力反抗,竟一天內接連朝她硬上四次,一審被依五個強制性交罪等判六年三月,檢方以未依累犯加重其刑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是檢方未盡舉證責任,駁回其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莊男去年五月二十二日晚上到女同事家喝酒,見對方服用安眠藥就寢時竟尾隨進房要脫她內褲,對方大喊「我不要」、「為何要這樣對我」仍慘遭莊硬上得逞,女子不甘受辱氣憤質問,還被莊動手痛毆一頓。 莊男同年七月三日用交友軟體認識另名女子,隔天上午七時多約她回家見面,莊明知女子雙腿骨剛開完刀行動不便,竟趁她無力反抗脫她褲子,對方也說「你很煩」、「我不要」,結果一連從上午、下午晚上至隔天,前後性侵女子多達四次,直到女子打手機向朋友求救才曝光。 南投地院一審時,莊男均坦承不諱,與二名被害女子指證相符,並有對話、驗傷紀錄佐證;法院認為莊不顧二人抗拒意思硬上,造成她們身心創傷,其中女同事更是焦慮難眠,一共依五個強制性交罪、一個傷害罪判他六年三月。 檢方不服上訴,主張莊男一0九年才因家暴案被判刑二月、三月,應構成累犯,但一審量刑上卻沒有依法加重其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查,今年四月十三日南投地院審理時,審判長詢問「對莊男的全國前案記錄表有何意見?」檢察官答「沒有」。 法律辯論完畢,就科刑辯論時,檢察官也稱「請依法判決」,二審認定南投地檢檢察官就莊男累犯前科事實、法律效果,未盡舉證責任,南投地院因而未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尚無違誤,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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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柬埔寨失聯?警:不實報導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有媒體二十七日報導「四七五八台人赴柬埔寨逾千人失聯!警方潛在被害人列表曝光 打臉政府說詞」,警政署下午澄清表示,報導並不正確且誤導國人。 警政署指出,近來屢傳國人遭不肖人士招募至柬埔寨工作後,遭限制自由強迫從事詐騙機房等不法工作,若有不從即遭暴力對待,對此警政署也通令全國分局跟派出所,對一一0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出境柬埔寨居留未歸國人四六七九位進行警勤區訪查,剔除正常出境目的如就業、依親、開設公司、經商後,以清查挖掘疑似被害人,自今年八月十一日清查到二十六日為止,累計國人因清查而向警政機關報案計有三0五名,清查期間有家人、親屬不願告知相關訊息,已責請各縣市警察局持續關心查訪,一有被害情形,立即協助到警察機關報案,列為重大刑案偵辦,進行國際合作,公私協力共同援救國人。 在清查名單中除有正常經商、就業、依親國人以及受理疑似被害國人外,有相當比例係志願性前往柬埔寨地區,以台北市警局八月二十一日對外公布為例,一個月來共接獲二十七人赴柬失聯報案,清查身分時發現七成五以上都有詐欺、組織犯罪等前科;桃園市刑大公布清查四七六人中也有一五六人背景有詐欺前科且多次出入境情形,也將列為查處偵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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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許亞倫設籍屏東脫逃 警方訪查鄰居少見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自花蓮自強外役監脫逃的受刑人許亞倫,戶籍登記在屏東市,屏東警分局依戶籍查訪,發現是多年前租屋時所設籍,鄰居則表示,有印象,但很少見過,近期也未曾出現。 二十九歲的許亞倫是因在花蓮自強外役監的詐欺案受刑人,被核准返家探視母親,在二十二日下午二時未歸獄卻失聯,刑事局官網通緝專區公布資料。 屏東縣警方表示,接獲自強外役監許姓受刑人脫逃案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戶籍地查訪,經查為許嫌多年前租屋時所設籍,目前居住人與許嫌並非親屬亦無關連。 許亞倫設籍在屏東市的一處一樓平房,鄰居說,對許男有印象,但很少外出,每次返家都帶很多東西進屋內,但是裡面究竟住多少人也不得而知,近期也未看見許男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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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昆原告公然侮辱 邱莉莉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民進黨籍議員邱莉莉與無黨籍議員綽號「烏雞」趙昆原,為了處理調解案件發生糾紛,邱在臉書公開酸對方是「黑道」被告上法庭。法官認為邱乃對事情合理評論,並非有意攻擊趙人格,刑事公然侮辱的部分判邱女無罪確定,民事部分也駁回趙求償五十萬元及登報道歉確定。 台南高分院審理,邱莉莉於二0一八年間在服務處調解舅舅與他人的土地通行糾紛時,認為對方態度兇惡,形同索討保護費,語氣更像黑道流氓,並因對方以台語對邱稱「烏雞叫我來找你們,烏雞說可以」等語;邱怒回「烏雞是什麼俗辣」。趙昆原得知後打電話質問邱,為何說他是「臭俗辣」。邱莉莉怒氣未消,回稱「你不是臭俗辣嗎?」兩人為此結怨。 事後,邱莉莉曾利用議會開臨時會期間,公開向趙昆原道歉未被接受;同年邱、趙又在市長候選人黃偉哲政見發表會相遇,再度言語衝突。邱認為趙音量甚大且語帶威脅,且以言語羞辱她,邱在議員競選期間在臉書發表「投給雞=投給黑幫」、「我被恐嚇過,雞是黑道」等文字的貼文。趙控告邱妨害名譽並向她求償五十萬元,及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一個月。 一、二審均認邱莉莉基於個人處理舅舅與他人用地糾紛經驗所作的合理評論,並非有意攻擊趙人格,判邱無罪,民事求償部分也駁回趙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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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程序 可免訟累

新營區王先生問:我因為生意上的貨款糾紛,被上游廠商告詐欺。檢察官開庭時問雙方是否願意透過調解程序解決紛爭,我雖然願意與對方調解,但是又覺得去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不夠方便,檢察官聽了我的意見之後,告訴我偵查中也可以移付法院調解,不過我沒有聽過這個調解管道。請問我的案件適合移付法院調解嗎? 答:日前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地方法院就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的程序,透過討論已形成新的共識。在此為王先生簡介如下。 這裡先說原來的作法,首先是案件類型,得移付法院調解的案件包括,(一)限於當事人未經羈押或在監執行中之案件;(二)當事人如係未成年,則須雙法定代理人到場或獲其委任(需檢附民事委任狀);(三)告訴乃論之罪;(四)非告訴乃論之罪之過失致死、侵占、業務侵占、小額買賣詐欺。接下來是移付調解的方式,可以當庭移付調解,也可用函文移付調解;再其次是受理時間,在當庭移付調解的情形,受理時間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四時。 現在最新的做法則是自今年九月一日起,(一)對於函文移付調解的案件,不再限制案由,只要是當事人間關於賠償的爭議均可移付調解,至於當庭移付調解的案件仍維持舊制;(二)受理時間則延長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二十分與下午二時至四時。 調解是告訴人與被告雙方透過訴訟外管道,謀求共識的過程,期能透過調解,減少雙方訟累,也讓司法機關能將資源利用在更為重大的案件上。依據相關規定,王先生的案件相當適合移付法院調解,可以當庭向檢察官表示願意立刻進入調解程序,或請檢察官函送法院另定日期進行調解。 (作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許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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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盜社群帳號PO東西俗俗賣 好友詢問是否為詐騙反遭詐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刑事局近期發現詐騙集團盜用民眾社群平台帳號後,轉貼他人販賣商品文章,讓民眾好友就算懷疑是詐騙進一步詢問,也是問到詐騙集團而非本人,進而掉入詐騙陷阱,警呼籲民眾要多留意。 刑事局表示,北部一位二十多歲張姓女子於臉書上見好友貼文稱有其他朋友在販售原廠哀鳳十三,售價新台幣一萬元,張姓女子覺得太便宜懷疑是詐騙,還向好友以Messenger確認是否為真,「好友」稱她自己都有買所以保證不會是詐騙,張姓女子於是放心與假賣家加入LINE聯繫表示需要三支手機,假賣家向張姓女子表示匯款後便會出貨,張姓女子不疑有他隨後透過網路轉帳匯款三萬元,過幾天向假賣家詢問出貨進度,訊息遭已讀不回,透過原本好友的LINE聯繫才知道好友的臉書遭盜用,才確定受騙。 刑事局統計八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民眾通報假網拍詐騙高風險平台以臉書為最多、露天拍賣次之,建議民眾應避免私下交易,以免遭詐騙後求償無門,看到成立時間短或粉絲數少的網路商家也應該懷疑其真實性,並選擇提供第三方支付功能的網購平台,最重要的是若網路上販賣與市價落差太大的商品,應避免購買,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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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桶屍案 行凶情侶判刑定讞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0九年高捷橋頭糖廠站前空地桶屍案,檢警查出吳姓男子、熊姓女子情侶涉嫌殺害林姓女子並以鹽酸滅屍。二審判吳男十九年七月徒刑,熊女十七年八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以吳男、熊女共同犯私行拘禁、共同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吳男十九年四月徒刑、熊女十七年八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依共同殺人、私行拘禁、遺棄屍體等罪,改判吳男十九年七月徒刑,熊女維持原審十七年八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吳男及熊女民國一0三年交往期間,得知在鳳山經營卡拉OK的林女打算退休,由熊女支付新台幣五千元押金後接手。林女事後得知房東不願續租,於一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前往店內當面告知;吳男、熊女不甘先前投入整頓店面的心血及開店成本徒然白費,與林女發生肢體衝突,強行將林女剪短髮,並拘禁在店內房間。 次日凌晨,熊女、吳男不滿林女呼救,進入房內再對林女施暴,導致林女全身大面積瘀傷,無法行走、自理,再開車將林女載往偏遠地區放人,還在尋找棄置地點時,林女就因傷重死亡;二人發現後,經熊女實施人工呼吸無效,於是先找地點埋屍。 一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二人為避免警方追查,挖出遺體帶往橋頭某空地,並由吳男挖洞,放入裝有林女遺體的塑膠桶,倒入鹽酸後,再以水泥覆蓋桶子。直至一0九年四月二日,空地地主請人除草,怪手挖破塑膠桶,才讓林女遺體重見天日。全案經移送橋頭地檢署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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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打疫苗 禾馨營運長林思宏遭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禾馨集團營運長林思宏被控於去年指示旗下診所,協助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親友等六十五名非優先接種對象施打新冠疫苗,台北地檢署二十六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思宏;另外,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被控圖利好心肝診所,北檢偵辦後認為無犯罪事實,將全案簽結。 台北市府去年六月表示,禾馨醫療集團旗下四診所違規替八十一名非優先接種對象施打新冠疫苗,共開罰二百三十萬元,並終止疫苗合約診所資格。 檢方指出,林思宏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指派藥師與北市衛生局接洽派發疫苗,並負責計算配發疫苗到各禾馨診所的數量。林思宏明知林秉樞介紹的親友並非優先接種對象,仍指示旗下護理人員替包括林秉樞親友等六十五人優先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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