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依歐盟決議規範,今(2024) 年一月起,航運企業在歐盟範圍航行需對全部碳排放量付費,惟這項航運“碳稅”相關細則仍未訂出,沒有規範的碳排放收集記錄會影響後續‘碳稅實施。依決議,航運“碳稅”需支付的排放量百分比在 2024至2026 年分別為 40%、70% 和 100,其中歐盟範圍內排放全額徵收,歐盟境外的部分徵收 50%。消息指出,這將是今年六月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將航運業納入立法正式生效後,船東被套上的 " 緊箍咒 "。航運減碳的基礎運行機制確定,更為急迫的減碳目標也使得各國船東、船級社、諮詢機構、估值機構緊鑼密鼓地為適應該機制而頻繁走動。惟截至去( 2023 )年十二月,歐盟內部以及船東對法規如何具體實施仍處於混亂狀態。而2024 年尚處於碳排放資料收集階段,船東等參與方正式繳納 " 碳稅 " 尚需等到 2025 年。換言之,歐盟內部尚有一年時間釐清,在混亂中摸索出最終運行的方法。近年來,脫碳步伐已明顯提速,在 2018 年的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 72 屆會議(MEPC 72)中,2050 年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僅需較 2008 年減少 50%,今年的 MEPC 80 會議減排目標升級到需在 2050 年前後達到淨零排放。在最新的 GHG 減排戰略中還設立了兩個階段性節點,包括到 2030 年國際海運溫室氣體年度排放總量相比 2008 年應至少降低 20%,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