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秋冬防疫專案,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出大眾運輸等8大類場所須強制戴口罩。(中央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隨著秋冬防疫專案今(十二月一日)天正式上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即起全力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民眾務必把口罩戴好戴滿,以免受罰。
趕在秋冬防疫專案上路實施前,有不少旅外民眾紛紛返國,讓桃園機場近日的入境人數出現短暫增加的現象,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據統計,從八月至今,單日入境人數最多一次是出現在八月的二千九百八十四人,其次是九月曾出現的二千八百五十八人、十月曾有二千五百十七人,但十一月廿七日就爬升到三千三百三十五人,廿八日有一千四百六十四人,廿九日則增加至四千三百五十二人,其中自美國返台人數占多數。
為強化邊境檢疫,指揮中心表示,十二月一日起到明年二月廿八日,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不論本國籍與外國籍,或來台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在登機前都須附三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如出發國未能提供採檢,則由航空公司做好機上座位安排,入境後在機場自費採檢,並遵守居家檢疫規定。
若旅客抵台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新台幣一至十五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
不過,陳時中也表示,為不妨礙國人遷徙自由的權利,也擔心有例外狀況會掛一漏萬,因此若民眾有緊急回台需要、又無法取得檢驗報告,可陳述理由,先簽切結書入境。等到返台後,政府會研判是否符合正當理由,若非正當理由,則依法裁罰。
此外,指揮中心也強制要求民眾出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都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惟若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另在游泳池和健身房時,除了下水游泳及操作器械健身時可取下口罩外,其餘時間仍應戴口罩。
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管控,使民眾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並請民眾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時,應避免前往上述場所,以及在不能保持社交距離時自主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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