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等在野黨及部分綠委主張發現金。(取自國民黨網站)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向蔡總統報告五倍券規劃,看來儘管在野黨和部分綠營立委主張發放現金,但五倍券政策已勢在必行;至於蘇貞昌堅持推動五倍券的原因,主要在於五倍券等同現金,但不會被存起來。持平而論,無論三倍券、五倍券,都比發放現金多花行政成本,但消費刺激的程度相差不多;至於怕民眾把現金存起來,更是蘇揆漠視民瘼、天龍國裡的冷氣房思維。
政府曾兩度以發券方式試圖振興經濟,即消費券與三倍券。就振興經濟的效益而言,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估計,由於消費券有超過三分之二用於民眾本來就要花費的日常生活支出,因此僅淨增加國內生產總值(GDP)零點二個百分點。儘管蘇內閣稱三倍券創造一千億商機,但不僅學術界存疑,審計部也直指「評估尚欠嚴謹」。
有關於消費券、三倍券與發現金的提振經濟效益,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就曾指出,除非消費券和三倍券發的面額大於一個人的消費規模,且不能買賣或轉讓,否則消費刺激程度和現金都是一樣。再從行政管理成本來看,陳國樑推算發放現金最低,其次為消費券,而三倍券最複雜;就實際發生的行政成本來看,三倍券的確大於消費券,而行政院估計五倍券的行政成本與三倍券相差不多。就此來看,蘇內閣何必堅持多花成本去做提振經濟效益相同的事情?
至於蘇揆認為發現金會被民眾存起來,就更是脫離庶民思維。倘若以民眾的收入面來看,收入高如富豪者,就算領到五千元現金,對他們而言也只是「錦上添了一朵小鮮花」,本來自己賺的錢就花不完了,多了五千元更是花不完;簡言之,對收入多到花不完的民眾而言,這不是刻意把錢存起來,而是花不完「只好」把錢存起來。
但是,對於收入偏低,或者是近期失業、無薪假、工時被迫縮短的人來說,這五千元可能就是「救命錢」。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二0一九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近八十三萬元,但最低收入百分之二十、次低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家戶平均可支配所得都低於八十三萬元,而平均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則為九十萬五千元。換句話說,二0一九年即有百分之四十幾的家庭入不敷出,更何況疫情衝擊之下入不敷出的家戶數可能還會增加,他們領到錢會存起來嗎?更直接地說,對這百分之四十幾的家戶來說,家裡每人領到五千元「生食都不夠,哪有通曝乾」?
再以實際儲蓄況狀觀察,根據台灣金融研訓院去年公布的調查,百分之十九點五的家庭無法在一周內籌足十萬元,「一旦面臨生活中的負面事件衝擊,將有立即性的風險」;此一調查也顯示,百分之十六點六點的家庭沒有任何儲蓄,百分之十五點三的家庭儲蓄低於四萬元,百分之十一點一的家庭儲蓄介於五萬元至十一萬元。換句話說,若以每月每戶消費支出六點九萬元計算,百分之三十一點九的家庭若收入驟減,恐怕撐不過一個月;百分之四十三的家庭,恐怕撐不過兩個月。就此來看,無論現金或五倍券對他們都不是會拿去存起來的「收入」。
如果蘇揆以為發五倍券就不會被存起來,這也未必說得通:民眾拿五倍券消費,他可能就會存起手中的等值現金;更何況,有些人現在存錢,是為了以後的消費。質言之,蘇揆不發現金,恐怕是因為不願被說成「拿香跟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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