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農糧署為鼓勵農友持續經營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依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規定,農民得於每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就從事有機農業生產的土地,申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有機農業生產補貼,今年度考量疫情影響已將受理申請期限展延至七月三十一日止,該署籲請農友保握期限及時提出申請,以免逾期無法申領而影響自身權益。
農糧署指出,自一0六年起開辦有機及友善耕作對地補貼,並於一0八年五月三十日有機農業促進法正式施行後,續由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持續辦理,針對實際從事有機或友善耕作者,按生產面積每年每公頃可獲得三萬元的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轉型期前二至三年每年每公頃三至五萬元不等的有機農業生產補貼,鼓勵農民轉型有機或友善耕作並持續經營。
農糧署表示,至今年六月底,通過有機驗證面積一萬二千四百餘公頃;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共四十六家已通過審認,登錄友善環境耕作面積五千三百二十一公頃,合計面積一萬七千七百餘公頃,在亞太鄰近國家間成績已名列前茅。
農糧署強調,持續支持農友轉營有機及友善耕作,透過有機多元行銷措施帶動有機農業生產,也呼籲民眾多多支持購買國產有機或友善耕作農產品,共同朝向成為有機國家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