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海關實施事後稽核,是在貨物放行後運用風險管理機制,篩選可能涉及逃漏稅費或逃避管制等違章案件進行調查,使廠商能夠遵循法令、維護國課,以達租稅公平。
基隆關表示,自109年九月參考世界關務組織(WCO)事後稽核指引,導入廠商自評機制並修正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廠商得因自評主動向海關陳報並提供違法事證,而有海關緝私條例減輕處罰或免罰規定之適用,基隆關說,這項機制實施至今已超過二年,業者對法令的遵守意識提升,主動陳報意願高,輔導作業已收成效。
基隆關說,守法自評制度主要著重輔導廠商瞭解相關法令,並由其自我檢核申報資料是否出現違失或錯誤,降低其因缺乏完善內控機制或對相關法令不熟悉所致違章風險,廠商於海關調查程序啟動前,主動發現錯誤並檢具事證向海關陳報,符合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者,得予免罰。
根據基隆關統計,110年輔導廠商守法自評而受理主動陳報報單數為九十八件,111年一~十月則已受理達三百五十六件,事後稽核補稅金額約新臺幣四千九百六十五萬元,比去去年全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九點二,裁罰金額則比較去年全年的一千一百四十五萬元,減少了百分之五十八點三,除主動陳報報單數比去年大幅增加,補稅金額顯著提高,裁罰金額則大幅下降。
基隆關呼籲廠商,在接獲海關通知辦理守法自評時,應確實自我檢視申報資料有無錯誤或違失,主動向海關更正陳報,以免違章受罰,減少營運風險,此外,海關會依據廠商配合調查、主動提供事證及法令遵循情形,辦理廠商守法評估作業,以實施分級控管措施,降低行政稽徵成本,增進徵納雙方和諧。